近年来,我国消费金融促进消费的作用日益显现,并呈现线上化和年轻化趋势,不少个人消费贷款已嵌入各类线上消费场景。但凡事都需要辩证去看。据澎湃新闻报道,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期,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和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进行诱导性营销,发放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侵犯其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不良校园网络贷款“围猎”在校学子,往往通过虚假宣传,故意误导、诱导其过度消费,甚至为了实现快速扩张的目的,雇佣校园代理在学生之间恶意传播。由于在校生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校园网贷往往成为学生过度消费的资金来源。要遏制某些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出手。3月17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加强在校大学生教育引导工作,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放贷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做好舆情疏解引导工作”“加大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违法犯罪问题查处力度”等主要内容,可谓抓住了问题的要害。
资本有逐利的天性,这并非是一种原罪,毕竟在市场经济的语境下,推动消费繁荣的“良币”不可或缺。问题在于,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突破了行业正常盈利的界线,为尚未具备收入自足能力的大学生在互联网消费贷款的框架下衍生出风险颇高的金融产品,在催生部分年轻人从“有多少就花多少”到“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就买,先消费后还款”的观念转变之余,也增长了资金在外部循环的风险。这和早些年的“校园贷”十分类似,都在准入门槛、申请流程、授信额度等环节上存在风险控制的淡化,甚至有些“偷换概念”的意味。把这个“偏门”堵上,已然是当务之急。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通知》里的目标所指,及时厘清边界、扫除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灰色地带,可说是适逢其时。作为金融市场的有力补充,小额贷款公司“短平快”的模式,所要对接的是更加成熟的市场对象,而非象牙塔里的莘莘学子。再者,小额贷款公司对于大学生网贷审查机制的匮乏,相当于把自己放在了风口浪尖的小船之上,随时都有“暴雷”“跑路”的巨大风险。此次,银保监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明令禁止,并非是因噎废食,很大程度上是“严管”与“厚爱”的结合。在源头治理之下的小额贷款公司,退出大学互联网消费贷款的领域,从之前的灰色乃至黑色地带走出来,在调整盈利思路和模式之后,也将拥有更加风险可控的发展未来。当然,这最终还是要由市场来定论。
是规范,而不是禁止——《通知》透露出的信号,是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的切中肯綮。事实上,只要是从“正门”进出,大学生合理的信贷需求是要得到支持的。能满足年轻人成长成才刚需的,才是能用在刀刃上的好钢,要开发手续便捷、利率合理、风险可控的高校助学、培训、创业等金融产品。诚然,目前校园内信贷市场培育并不完善,但并不意味着就要“一刀切”。为有合理需求的大学生畅通正规互联网消费贷款的服务渠道,让真正有需求的大学生更便利地得到金融支持,最终还是要用“良币”驱逐“劣币”,这是所有人的共识。而这个“良币”,在此次《通知》的标题上已是赫然醒目,就是“规范”二字!(吕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