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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网评:充电宝可能是定时炸弹,如何终结“用生命充电”?

发稿时间:2020-08-06 20:10:00 作者:马涤明 来源: 中国青年网

  随着移动电子设备的全面普及,充电宝的市场需求在不断增长,然而,充电宝却经常引发险情。近年来,地铁、飞机、火车以及居民家中发生的充电宝自燃甚至爆炸事件时有发生。据央视财经报道,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公布了最新一期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其中也包括充电宝产品,在对不同平台的61批次充电宝产品进行检验后发现2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1.0%。合格率不容乐观。

  不合格的充电宝,不同于一般的不合格产品,部分媒体提醒:“你买的充电宝可能是定时炸弹”,正如一条来自广东电视媒体2019年报道的新闻显示:广州地铁3号线沥滘站内,一名乘客发现充电宝冒烟后扔到地上,工作人员准备灭火时,充电宝发生爆燃。

  可见,劣质充电宝存在的安全隐患,正威胁着消费者生命健康,某种程度而言,使用劣质充电宝的消费者,无异于是在“用生命充电”。而此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发现率超四成,绝非小问题。

  而以“充电宝爆炸”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全网早有大量相关信息和报道。在2014年,便有《便宜不耽误使用? 无三包黑芯充电宝引发多起火灾》《行李箱里装着充电宝 过咸阳国际机场安检时突爆炸》《充电宝爆炸事故频发 产品安全不容乐观》等相关报道,可见此问题已存在多年。

  由此,问题的关注点就从“超四成充电宝产品不合格”转移到长期存在的问题为何无法根治。从媒体报道的情况分析,充电宝产品不合格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与市场需求量大、制造商良莠不齐有一定关系。

  记者暗访中,部分销售人员毫不避讳地表示,“价格便宜的,做工肯定是粗糙的”“肯定不如大品牌”……可见价格低廉的确是低质量产品吸引消费者的主要特征,并且较大的低质量产品需求量也在影响着市场供给量,但产品质量问题无法完全靠市场自身解决,监管责任应及时跟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抽查处处长苗雨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严肃处理,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这里的主体责任,不仅有制造企业,还有销售商。销售商直接面对制造商,在产销链条上属于第一需求者,这直接决定了假冒伪劣产品的供应与否,应承担更多责任。

  从可追溯角度来看,销售商位于制造商之前,而大部分劣质充电宝本身便是“三无”产品,可能隐去厂家地址等相关信息,给执法查处造成困难。将执法重点落在销售商这一层,通过严管重罚、执法零容忍来降低销售商与不法制造商合作的意愿,便能一定程度上达到遏制假冒伪劣产品需求链的效果。

  必须承认,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并非易事。但面对消费者“用生命充电”的严峻问题,各级监管部门更应加大打击力度,抓住源头,对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的质量管控,严格落实各链条的主体责任。此外,消费者也应理性消费,拒绝便宜劣质的“三无”充电宝,在正规渠道购买放心品牌,以免因小失大,这同时也是为拒绝“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导向出力。(马涤明)

责任编辑:朱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