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新春战“疫”里——有人为爱逆行,有人趁火打劫“抖机灵”。
据新华社报道,正值全国人民齐心协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一些不法商家却打起歪主意趁机牟利,一些地方出现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价格暴涨,一些商户囤积居奇等情况,严重干扰了市场正常秩序。
2月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常务副省长直言:“凡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发国难财的人,要罚得他倾家荡产,最近几天,媒体曝光的也比较多,这个态势还要继续保持下去!”近期,针对疫情严重地区的防疫物资和民生物资,市场监管部门已全面开展价格监测,地方基层执法人员取消休假,加强值班值守和市场巡查,确保价格监管反应快速、及时有效。
此前报道,在一些地方,进价为200元/盒的3M牌8511CN型口罩(十只装),有人提价到850元/盒出售;200箱40万只“三无”无纺布工业口罩,差点要假扮医用口罩流向市场;一颗普通大白菜在超市卖价竟然高达63.9元人民币……这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雷霆出手来看,基本是从严从重、顶格处理。比如卖出天价大白菜的超市,被罚了50万;又比如在蔬菜价格上做文章的某地超市,也被当地市场监管局罚了200万。即便单纯从罚单的数字来看,市场监管也足以称得上“史上最严”。如此该出手时就出手,既安抚了民众焦虑的情绪,更给疫情防控之下的市场划清了法治的红线。
为什么要严惩发“疫情财”的违法违规行为?这个问题起码有两个维度的解读:第一,全面法治之下,市场秩序不容践踏。无论是价格法、抑或是突发事件应对法,又或者是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对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都规定了明确罚则。此外,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若有此类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换言之,罚款还是轻的,小心刑罚伺候。
第二,发“疫情财”的违法违规行为,既谋财也有可能害命,还加重了社会恐慌情绪,甚至还会衍生出难以想象的“次生灾害”。加价售卖的丑恶嘴脸固然是一览无遗,那么,疑似巧妙蹭热度的“带货大法”,职能监管部门恐怕也要好好去甄别甄别。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无数商家和企业在疫情面前慷慨解囊,抑或是做出“不打烊、不断供、不涨价”承诺的时候,这些“发国难财的搅局者”就显得格外刺眼。是的,我们致敬在防控疫情中为爱逆行的每束光每份暖,就更应该守土有责地护航好市场与社会的秩序、监管好每份爱心捐款与抗疫物资的流向。至于罔顾公义、坐地起价等各色乱象,须齐声谴责、更要顶格严惩。
今天的中国,有“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顶层设计,有众志成城、严防死守、联防联治、群防群治的14亿人民,我们定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