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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诈骗,就是瞄准了用户习惯

发稿时间:2019-11-21 09:30:00 作者:陆玄同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如今,看网络直播已成为很多网民娱乐休闲的一种方式。各种形式的直播内容、不同风格特色的主播、五颜六色的弹幕和五花八门的评论,营造出网络直播间的热闹氛围。然而,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骗子们也在这里打开了新世界。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了一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实施诈骗的案件,多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其实整个诈骗手段并不高明,被害人小郭在某交友软件上认识了一个叫“妙妙”的女孩,聊了几分钟后,两人觉得很投缘,就互加了微信,随后该女子亮明主播身份,要求小郭“捧场”,随后实施了诈骗。

  对想谈恋爱的人来说,加个微信聊聊天这很正常,可不到两天的时间就张口闭口叫“老公”,还要求刷礼物,就恐怕不正常了,这不是掉馅饼,而是要挖陷阱。果不其然,在小郭刷了好几万的礼物后,“妙妙”就失踪了。

  看整个诈骗过程,无非是撒娇卖萌叫老公,但小郭还是没有“把持住自己”上了当。这不是说受害人有多蠢,而是说处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中他少了最起码的理性判断。试想想,即便是现实中刚认识两天就叫“老公”的人,你敢跟她谈恋爱吗,何况还是网络上认识的。而且“妙妙”所表现出的急功近利和甜言蜜语,充满了套路式表演的痕迹,我们不应该连最起码的甄别常识都没有就直接往套子里钻。

  从最近几起警察打击网络诈骗的例子来看,所有的骗局有着相似的套路,即通过各种交友软件在网上物色中青年男性受害人,以交友、谈恋爱等名义层层引诱受害人到直播间给主播刷礼物、打赏,从而达到诈骗财物的目的。但很多时候我们恰恰就是败给了习惯,因为习惯,所以受骗。

  如今,随着直播平台的快速崛起和直播门槛的大大降低,使得人人可直播、一切皆可直播,而用户观看直播的习惯已基本养成,且观看频率高、付费意愿也较强,所以随手打赏成为很多人观看直播的规定动作。据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4.33亿,其中真人秀直播、游戏直播、演唱会直播的用户规模分别为2.05亿、2.43亿、1.16亿。

  如此大规模的用户量,加之网络直播巨大的利润空间和市场吸引了风投资本和直播从业人员竞相涌入,也因此造成了网络直播环境的鱼龙混杂、乱象丛生。骗子们正是利用了直播平台主播向粉丝“要礼物”这一情况,从习以为常的举动中实施诈骗。

  其实,网络诈骗并非有三头六臂,只不过是利用了我们的习惯和容易疏忽的地方。越是这种能够让人兴奋的环境,人就越容易丧失警惕性。关键是相关部门要不断强化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应给予高额惩处,对于纵容网络诈骗的直播平台应立即取缔。只有打击频率密集到他们无处容身,只有当违法成本大到他们无法承担,才会有警示作用,他们才可能产生敬畏之心。

  我们并不缺规定,国家网信办出台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对于直播资质、内容管理、信用体系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给规范互联网直播服务划定了底线。一些直播平台也陆续出台管理规则,对主播和用户的行为进行规范。问题就在于执行时要法律规定长出牙齿,而不是被打折扣。同时,网络直播平台也应该洁身自好,对网络主播和内容严把源头关,不要因为眼前的蝇头小利,而放任诈骗肆虐。(陆玄同)

责任编辑:乔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