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很多大型城市已经进入到地铁时代,从近年来的一些媒体报道来看,个别乘客的文明素养还是“在路上”。当出现类似“吃凤爪”的奇葩行为时,周围的乘客除了谴责,还真就束手无策——人们对于美好出行的愿望,与现实的落差构成了矛盾。认识并破解这种矛盾,需要有人起而行之。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地铁里吃东西、手机追剧外放声音、车门关闭后扒门……这些广为诟病的行为都上“乘客行为黑名单”了。据《北京日报》报道,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了《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对乘客在地铁内一系列行为进行规范。《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抓大,也不放小”,这样的规则,更具有它的操作性。对于乘客行为规范方面,《办法》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要求乘客在疏散时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和引导,提倡文明乘车美德等。其中,“地铁内使用电子产品不许外放声音”的细则,更被大众予以重点解读。
噪声干扰之“痛”,是不少人乘车过程中不堪的回忆。前段时间,演员叶璇发微博称,在深夜乘坐高铁列车时,后排一男子大声播放视频,几次劝阻后仍然不听,大家都在默默承受他的噪音暴力。叶璇和高铁“外放男”之辩,被认为社会文明就是在争论中进步。不管公说婆说,毋庸置疑的是,一个人的权益是有边界的,“安静权”亦是如此,基于此,不少公共交通工具内部都贴有“禁止大声喧哗”的告示牌,施以公共道德的约束。
这么多年下来,人们发现,在地铁车厢里面扯大嗓门说话的人确实少了。与此同时,反而拿着电子产品的低头不语族多起来,倒是真实不虚。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平冠绝全球,高铁和地铁手机信号满格状态,让长时间往来通勤的人们有了打发时间的消遣。这种新常态,也带来了新的噪声之源。但凡有电子产品噪音之乱耳,大多数乘客是默念“忍”字诀,碰到注重权益的上前劝说或是辨理,反倒是得来“管太宽”的白眼。
电子外放噪音一旦侵入到地铁车厢等封闭型公共空间,往往是“必有回响”。面对这样的扰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监管,但公约守则不能充耳不闻。之前,新版《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及《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等五类不文明乘客行为被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新版的《武汉地铁文明公约》中,也有“言谈轻声语,手机莫扰人”的内容。《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也增加了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外放声音的规定。对于广大乘客耳朵的权益保护,很多城市都在做积极有效的尝试。
文明乘车,需要把最细的规矩立起来。地铁这样狭小的公共空间,是很难容纳全体乘客的权益表达。因此,它的公约守则,必然需要对一些个人化的生活习惯做出规范,从而达到权益的最大公约数。此次,交通运输部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对乘客在地铁内一系列行为进行规范,其实就包括“地铁内使用电子产品不许外放声音”。对于一些不文明乘车行为,不再是“勿以恶小而不管”,而是白纸黑字予以明令禁止。这就是一种进步。
从自律到他律,为的是让文明乘车的理念深入人心,并形成良好的习惯。其实,解决电子产品噪音外放,无非就是一根耳机线的事情,但即便是这般微不足道之举,都需要漫长的时间来推动。地铁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交通“物证”,但个别乘客却对迈入“轨道上的21世纪”准备不足,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办法》的发布和实施,正是弥补这种公共教化的不足。(谢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