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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我”之境界谋亿万人之幸福

发稿时间:2019-03-25 10:40:00 作者:陆玄同 来源: 中国青年网

3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罗马会见意大利众议长菲科。新华社记者王晔摄

  22日下午,意大利众议院众议长菲科与习近平主席会见临近结束时,问了习近平主席这样一个问题,“您当选中国国家主席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因为我本人当选众议长已经很激动了,而中国这么大,您作为世界上如此重要国家的一位领袖,您是怎么想的?”

  习近平主席的目光沉静而充满力量,他说,这么大一个国家,责任非常重、工作非常艰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我愿意做到一个“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

  唯有无我才能成就大我。《道德经》有云,“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而圣人效法天地,无我无私,同样可与日月同辉。这是因为一个德行充满的人,其境界“与天地万物为一体”。习主席的“无我”之论,正是这种人生境界的体现。“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也展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胸怀和担当。

  风里雨里,百姓在心里。不管在哪里,群众的安危冷暖习近平总书记总是挂在心间。不管是突发状况下句句不离人民生命安全的应急指示,还是对于困难群众生活状况的时时关心;不管是脱贫的雄心,还是带领近14亿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壮举,无不彰显一个大国领袖的“无我”境界,诠释了一个共产党领导的铁骨担当。

  习近平之“无我”,是共产党员的无私奉献、忘我担当,其中饱含“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公仆”理念。我们党的《党章》总纲里有这样一个规定,“我们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前一个利益为“公”,后一种利益为“私”,说到底就是“大公无私”,也就是“无我”。

  心有大我,方会“一寸丹心图报国”。党的十九大报告203次提到“人民”,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并强调“要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利益,坚决反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脱离群众的行为”。足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知之深、爱之切,正是有这般“大我”,才能兼济天下!

  心无小我,才会“苟利国家,不求富贵”。作为共产党员,公私之分绝不是小事,不仅关乎党员是否合格,而且关乎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水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不弃私心,必废公事,党员干部公私不分、自私自利,必然损害党的形象、贻害党的事业。习近平也多次强调,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但面广量大,已经成为诱发腐败的直接动因,其危害不可小视。

  如果说“我将无我”是一种豁达、崇高的人生境界,那么“不负人民”则更具实干内涵。

  在《平“语”近人》的第七集《绝知此事要躬行》里,集中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实践观,选取了习近平总书记常用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等典故。没有“干”,一切都是空谈。

  “当官避事平生耻,视死如归社稷心。”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有担当。担当就是责任,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代表的不仅仅是他们个体,他们更代表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形象。回想青年时代的习近平,在梁家河插队的七年,何尝不是苦干实干的七年。七年时间,他用每一滴汗水和每一份付出,生动诠释了他说的那句话:“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一腔赤诚溢于言表,以“无我”之大境界,谋亿万民众之大幸福。我们该庆幸有这样一个“领路人”,带领中国这艘巨大的航船稳稳地驶向幸福彼岸。(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 陆玄同)

责任编辑: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