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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好记者权益才能不负真相

发稿时间:2018-11-08 09:37:00 作者:陆玄同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图片来源:网络)

  今天,是第19个记者节,这是广大新闻工作者自己的节日,但显然,这一天他们无法休息。

  对于媒体人而言,这是一个兼具仪式感与周期性的“热点时刻”。有学者这样理解记者节,“通过文化的符号体系,人与人得以相互沟通、绵延传续,并发展出对人生的知识及对生命的态度。”

  美国报刊巨人约瑟夫·普利策曾做过这样一个比喻:“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报。”

  作为时代的“观察员”,社会的“瞭望者”,他们招人爱也招人“恨”。在这个“特定时刻”,或是追溯报人报史,或是讲述同行故事,或是抒怀新闻理想,或是探讨自身权益保护,其实都离不开共同的价值追求,不负真相,不负信任。

  正如有媒体感慨的那样,“说荣光或自矜,说慰勉或太轻”。其实,诉诸文字的事实与道理,背后承载着责任与理想。

  近几年,无论是传统媒体的经营困境引发的裁员或欠薪事件,还是因“害群之马”引发舆论对于记者产生的群体性偏见;无论是记者采访报道受阻挠,被毁坏采访器材,被打、被抓,还是因为舆论监督报道而成为被告、人身安全受到威胁,都折射出这个群体面临着的一些困境。当他们以“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担当揭露丑恶、书写正义时,“怎样更好保护记者权益”的喟叹又多了些许悲凉。

  近期,沙特记者被杀事件始终牵动着人的神经,巨大的关注背后,是世界对于保障记者人身安全的共同呼吁。

  从陕西电视台记者调查天价停尸费遭殴打、关进太平间数十分钟,到河北电视台两记者暗访污染企业被打、威胁“扔水井淹死”;从华商报记者采访宝鸡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原副局长安某被谩骂和殴打,到《中国教育报》两位记者调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营养午餐问题进被兴十四派出所民警打伤。有利益勾结的地方,就有真相被雪藏。当记者试图挖掘潜藏在表象下的毒馕时,就不免要被既得利益者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有人说,“记者笔下有财产万千,有毁誉忠奸,有是非曲直,有人命关天。”正义可以呼唤,但唯独自身安全的保障网依旧显得稀疏。

  当前,在新闻采访及记者权益保护方面,我国还没有一部成文法律。新闻法制更加健全,新闻道德准则更有可操作性,新闻职业组织的职能更加正常化,唯有这些环节共同发挥作用,才能构筑一条维护记者权益的链条。如果法律没有为记者加上“护身符”,其合法采访权就不会得到保障。

  时代在变,舆论环境在变,新闻表达也在变,用户对于新闻的理解更是在变。当初的热血,以及新闻理想,有些人仍在坚持,有些人已然抛到了脑后。这些葆有情怀的人,曝光社会的闪光点,也揭示人性的黑暗面,他们犹如这个社会的“照妖镜”,照出隐匿在光鲜表象下的魑魅魍魉。

  但不管怎么变,只要新闻在,记者就在。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保护好记者权益,才能不负真相,不负公平正义。(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 陆玄同)

责任编辑:王凤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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