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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鸭脖恶俗广告该被咬到痛处

发稿时间:2017-11-16 08:08:00 作者:谢伟锋 来源: 中国青年网

  绝味鸭脖道歉声明截图

  “双十一”的热度正在褪去,电商狂欢刷新的交易额记录也将成为国民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谈资。然而,在这次“双十一”中曾经沉渣泛起的一些事情,此时还真有必要“溯流而上”,一些曾经引起巨大争议的促销手段,绝不能随着今年“双十一”的关注度逐渐远去就自行离场,因为这也是关乎到电商领域健康发展的林林总总,关系到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弘扬与传播。对的,我们说的就是绝味鸭脖“双十一”恶俗促销海报的那些事。

  广告界一直都有“负面营销”的说法和手段,其用意在于刻意炮制出能够让大众产生抵触情绪的营销方案,并放置在自认为尚可的平台和渠道投放,最终形成“向我开炮”的聚集效应。绝味鸭脖“双十一”恶俗促销海报就是打出了这么一手牌。目前来看,虽然一度被舆论架在火上烤,但绝味鸭脖似乎更享受被置于广场中央千夫所指的感觉,否则就没有“恶俗促销海报下架、官微道歉、《我不搞预售,我就是玉兽》上线”的第二波负面营销攻势。

  绝味鸭脖之所以敢于在负面营销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心里应该是有小九九的——推送标题低俗的海报,撰写出消费女性的文案,炮制出含性暗示乃至于性明示的广告,刺激到了消费者的眼球和情绪,一时间“差评”者众。但这只会让消费者对品牌产生短期的质疑,而拥趸们长期购买的习惯并不因此改变多少。加之大众的消费记忆是有边界的,曾经因恶俗营销导致的不良情绪早就被排出体内,但因此对品牌加深出来的记忆反射,却早就进入到潜意识层面。而且,即便触碰到了法律法规的底线并被惩处,从以前的一些典型案例来看,所付出的代价,恐怕也是隔靴搔痒的。

  之前,一个名为“叫了个鸡”的餐饮品牌,也进行了包含性暗示字眼的广告营销,妨碍了社会公共秩序,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罚款50万。但也有人评论,“花了50万打了个广告,不亏!”这里面的语境,就透露着对某些商家打擦边球的恶意营销,对其法律惩处还没有打到痛处的尴尬和无奈。逐利是所有市场行为的初衷,而某些逐利却被隐藏着“以退为进”的居心,这正是我们所要防范的市场主观恶意。

  对于已经是上市公司的绝味鸭脖而言,推送一个恶俗营销广告是有可能招来行政处罚,数额会不会是九牛一毛,现在来看还是不得而知,但其恶俗营销触犯了底线,已是板上钉钉。根据新修订的《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情形,不得含有淫秽、色情、性别歧视等内容。绝味鸭脖推出的恶俗营销广告,已严重违背了上述法律规定,必须要受到惩罚。但关键在于,这种惩罚是否像锋利的牙齿一样,咬到绝味鸭脖恶俗营销的痛处。这种痛处并非是要让绝味鸭脖带着“牙印”示众、被当典型吊打,而是要起到市场主流价值观念的回归——不让劣币满地游走,不让恶俗牵引潮流;回归有秩序的品牌推广,才能承载起企业价值链的延伸。市场公平、公正的主流期待,当予以严肃对待,而这也是我们等待此次恶俗营销事件最终处理结果“靴子落地”的原因所在。

  此外,在这次绝味鸭脖恶俗营销事件中,电商平台也该反省自身的审查义务。虽然囿于信息不对称、专业不对口、领域不对接等客观原因,电商平台对亿万计的商品全覆盖可能的确是心有余力不足,但对商家产品广告内容进行必要的适度审查,依然是应有之义。电商深度地改变了国人的生活,将来也将成为主流的经济增长极,基于以上所述的客观语境,电商平台就更应该先知先觉,从运营制度和管理漏洞上反求诸己。只有电商平台这个“家长”的修为到位了,作为产品的“孩子”才不会肆意任性。(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 谢伟锋)

责任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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