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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同步介入应成安全事故调查常态

舒圣祥

发稿时间:2014-08-03 21:05: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悲剧似乎总是偏爱在周末发生。又是一个周末,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的爆炸事故,震惊国人。昆山市政府通报称,爆炸时车间内有员工264人。这是一起严重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原因为空气中浓度过高的粉尘遭遇明火产生爆炸。

  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墨菲定律”讲述的偶然中的必然,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几乎屡试不爽。每次看似偶然的悲剧事故发生后,媒体总能挖到“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的各种必然隐患。比如昆山这次粉尘爆炸,中荣公司员工表示:一到中午,工作台落的灰就有一个硬币的厚度;中午吃饭时,像是从烧砖窑里出来一样,只有牙齿是白的;“活生生一个兵马俑”、“晚上不洗澡,回来像个鬼”……

  在这样粉尘弥漫的环境中工作,即使不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员工害上尘肺病的概率也是极高的。事实上,粉尘爆炸属于工厂爆炸事故里最具危害的爆炸之一,因安全生产和监管意识淡薄致使各类粉尘遭遇明火爆燃,则是普遍原因。可是,当事企业的很多员工根本不知道粉尘还会爆炸,这充分说明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基本没有做过。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层出不穷,仍然发生如此惨烈的爆炸事故,说明类似事故即便频发,亦未能引起企业重视。

  那么,这样的企业现实中还有多少,它们又会吸取这次的惨烈教训吗?还是宁愿打个赌,相信这样的倒霉事不会发生在自己的企业?要想防患于未然,仅仅依靠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自觉肯定不够,事后抹泪哽咽的官员,必须在事前和事中真正发挥起监管作用。事发企业内部人士透露:“这些年,通知来了一箩筐,层层检查也是家常便饭,但来人了做做样子,过后还是老样子,没见企业真正有什么行动。”——这些做做样子的检查,恰是罪魁祸首之一。

  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一般都是安监部门与公安部门;这一次,最高检高度重视,要求迅速介入事故调查,严肃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等职务犯罪。这显然是非常必要而且重要的。安全生产中的重大责任事故,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涉及劳动者的生命权,涉及安全生产秩序,世界各国都把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和人权的捍卫者,检察机关因此必须同步介入调查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每次安全事故发生后,遭到调查的不应该只是当事企业,更应该有当地的相关职能部门。安监部门与公安部门针对的主要是企业,如果检察机关不能同步介入,监管者的监管之失与渎职之罪,就得不到有效追究,事故隐患就得不到有效清除。在此之前,安全事故发生后,大多数情况下检察机关并非同期介入,只在涉及渎职犯罪时才移送检察机关,很多案件由于时过境迁,有些证据灭失,查起来因此非常困难。

  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安全事故调查,应该成为常态的惯例。媒体的追问与舆论的质疑,没有检察机关同步介入调查,很容易成为毫无意义的“放空炮”,失职渎职的官员因此而“个个都在”。像这次粉尘爆炸事故,冰冻三尺绝非一日之寒,当地相关部门长期的监管不力,是常年弥漫的粉尘终于酿成惨烈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让追问不白问,让渎职必追究,将失职渎职者绑在安全生产的“火车头”上,这是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必不可少的举措。(舒圣祥)

责任编辑:贾元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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