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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四步走

发稿时间:2016-10-31 10:43:00 作者:董清松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防止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有着重大意义。近年来,顺义地税局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依据中央、北京市和北京市地税局的有关规定,坚持把干部选准用强,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地税干部队伍。

  一、依靠绩效考核,建立完善干部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建立《北京市顺义区地方税务局绩效管理制度》,依据绩效管理系统,从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作风、团结协调、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由各部门系统绩效管理员每季度组织个人绩效考核、量化打分,并召开干部绩效考评会进行通报。实施干部绩效管理,可以有效加强干部管理,督促干部管理的自觉性,减少干部发生各类问题。

  二、广纳群众言路,建立完善干部监督机制

  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和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上,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深入科室听取意见的形式,听取广大干部的意见建议,形成初步预案,提交局党组审议。听取群众意见,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实际举措,干部选拔工作开始前和干部任用研究后,都要进行公开公示,通过群众的监督,可以有效防止有问题的干部得到提拔,健全干部队伍的肌体。

  三、严格标准程序,建立完善干部考察方式

  对于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明确的要求,在通过动议、民主推荐、审定考察对象后,要根据干部拟选拔的职位,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方案,对领导岗位职务要加强考察人员力量,认真审核人事档案,谈话不能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必须严肃严谨求实,既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听取优点,也要从谈话中找到有待加强和改进的不足和问题。

  四、集体把关决策,建立完善干部票决办法

  要认真落实《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干部任免票决制的意见》(京组发〔2011〕20号)关于“无记名填写表决票,实行等额票决或差额票决。缺席的党组成员不能委托他人投票,其书面或口头意见不计入票数,也不另行投票。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到会,以超过半数应到会党组成员同意形成决定。票决一般按照‘汇报人选情况、讨论审议、集中票决、现场计票、现场公布得票情况和票决结果’的程序进行。”的要求,集体决策干部选拔事项,杜绝一个人说了算现象。(董清松)

责任编辑:李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