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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机制破档案造假“咄咄怪事”

发稿时间:2015-04-20 09:24:00 作者:蒋妥 来源: 中国青年网

  日前,全国各级组织部门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级、分批展开专项审核工作,然而,在档案中修改年龄、增删履历,将背景材料整体“洗白”等情况“涛声依旧”。

  实事求是的说,近年来各地加大对档案造假现象的查处和曝光力度的大背景下,不少干部对于“档案美容”却依旧前仆后继是存在多方面因素的。

  我们先来看看,目前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在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多方面都有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要求,于是乎部分条件不够的干部为了“占位子”、“争帽子”,即便明知有风险,却依然将改档案当成火线上位的“临门一脚”,可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之势十足。特别的,不少干部为了争取提拔、延长任期,往往不择手段改小年龄,以至于出现年龄越改越小、学历越改越高等“咄咄怪事”。

  如果说谋求“升迁”是一个重要的主观因素,缺乏纠错机制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客观因素。古人所谓“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可见一斑。现在查出来的档案造假问题,往往是举报引起社会舆论或者领导重视了,才会进入调查,而这些调查大多没有固定程序,存在较大随意性,对如何启动调查程序、谁去调查、怎么调查,在制度上都缺乏明确规定。

  对于造假问题的处理过轻也是一大因素,目前的造假处理几乎清一色都是党纪处理,更轻的则可能是政治前途暂时遇阻,可谓造假成本极低,“一本万利”、“低风险高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部分干部档案造假事件的发生。

  毋庸讳言,干部档案造假属于严重的腐败行为,应积极建立预防造假的机制,确保干部“不想、不敢、不能”造假。

  在思想根源方面,改变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年龄、学历“一刀切”的状况,通过理顺干部晋升和提拔任用程序,提升广大干部的道德意识,摒弃弄虚作假的不道德行为,实现“不想造假”。

  在惩处力度方面,建立完善的追责机制和“一案多查”制度,既要追究造假者的责任,更要追究档案管理者以及授意或参与篡改、造假的相关人员的责任,实现“不敢造假”。

  在信息公开方面,建立全国联网的干部档案数据库,改变过去人事档案的“黑箱”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实现干部基本信息阳光化、公开化,让试图弄虚作假、瞒天过海者暴露在人民群众的雪亮眼睛之下,实现“不能造假”。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历史和现实也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好的。同样的,破解档案造假“咄咄怪事”也必须坚持严的标准,采取严的举措,从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理念。(蒋妥)

责任编辑:贾元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