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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不能起诉公司”,不过是“规定了个寂寞”

发稿时间:2022-06-25 13:42:00 作者:任冠青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做不利于公司的事,更不能起诉公司!做得到热烈欢迎,做不到请离远点。”最近,西安某公司的招聘要求引发了网友热议。

图片来源:派新闻综合东方今报梧桐Video、共富财经

  相关内容显示,招聘的岗位是总经理助理,要求3至5年工作经验,本科学历,月薪5k-8k,职位详情中还附有“法务管理”“品牌管理”等标签。该公司经理称,自己见过太多员工起诉公司的情况。员工和企业站在不同的利益角度,说不清谁对谁错。而且现在是网络时代,公司“没有那么多嘴巴去说这个事情。”

  按照上述回应,该公司这么要求的逻辑很简单:劳动纠纷没有绝对对错,员工如果起诉企业就是不利于公司,对企业不够忠诚。值得注意的是,相关负责人在说出这一理论时并未感到有何不妥,甚至坦率到让人惊讶。

  可事实上,这一逻辑无论在法律还是常识上都站不住脚。劳动纠纷真的说不清谁对谁错吗?当然不是。无论是违规拖欠薪资、不交社保,还是强制要求无偿加班,都构成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都可以被严肃地论出是非,而不是含混而过。

  即便存在这位经理提到的职业“劳动碰瓷”情况,也只是少数现象。就像有网友所说的:只要能正常上班,公司不无故欠薪、不强制加班、不PUA员工,哪有那么多人愿意浪费时间起诉公司呢?对于明显存在问题的恶意“碰瓷”乱象,企业该走法律程序就走法律程序,可一刀切地向所有起诉行为说“不”,显然是因噎废食之举,是对劳动者其他合理诉求的漠视。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也容不得企业如此任性行事。我国《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

  试图用“提前说明”的方式进行选择性招聘,是在变相剥夺员工提起诉讼的合法权利。要说“不利于公司”,企业如此不讲法治的霸道要求,才是在给自己埋雷,把公司推向违法违规的危险境地。

  在接受采访时,该公司经理表示,招聘时这么要求,部分是出于对“00后整顿职场”现象的回应。前不久,广东一公司成立新部门、专管00后的新闻,也曾引发社会关注。有网友因此调侃:“00后刚开始整顿职场,就被职场整顿了”。

  不管是带着有色眼镜看00后职场新人,还是在招聘时先“约法三章”、否定员工起诉公司的权利,其实都是企业对职场新现象开启了“负反馈”模式。在这些要求和规定中,人们更多看到的是一种对抗型的应对思路:既然一些00后“不守规矩”“不好管”,那就设立新部门实施“特殊”管理;既然他们更有法律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那就索性“未雨绸缪”,在招聘时就约定好“不能起诉”。

图片来源:派新闻综合东方今报梧桐Video、共富财经

  这种“反击”方式,显然与劳动关系日渐规范的发展趋势相悖,事实上也不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要知道,如果不懂得尊重和平等对话,无视员工的合理诉求,那么表面上无人说“不”的“一团和气”,也不过是虚幻的假象。当员工感受不到尊重,对职场不公缺乏必要的申诉渠道,那么不满、愤怒等负面情绪就会不断累积,企业所追求的忠诚度、凝聚力也就无从谈起。

  而且,不管企业自己如何规定,都不能在法律框架之外为所欲为。拿此次公司要求员工“不起诉”的事件来说,这一规定更像是企业的一厢情愿。如果其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该起诉就起诉,该申请仲裁就申请仲裁。从这个意义上说,涉事企业也不过是“规定了个寂寞”。

  面对职场新人的新风貌、新特点,充满强制性、缺乏共情的管理方式只会适得其反。放下偏见和对抗,学会倾听年轻人的合理诉求,对新变化保持包容、开放的态度,才能真正塑造起他们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才是更具智慧、更与时俱进的管理方式。

责任编辑:张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