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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碾压受伤外卖员,救人怎成“二次伤害”

发稿时间:2021-04-14 09:02:00 作者:白毅鹏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4月12日,安徽亳州市蒙城县一外卖员驾摩托车与轿车发生事故后,躺在地上等待救治时,腿部又被救援的救护车碾压。视频显示,在遭到救护车右车轮碾压后,现场出现疑似骨头断裂的声音,而原本躺着的伤者随即痛苦坐起。

  经调查核实,该救护车从县第一人民医院开出,当地卫健委表示,受伤男子正在医院住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涉事救护车司机的驾驶证、行驶证已被交通部门扣留,暂停职务。目前,该起事故需等待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认定,医院再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隔着屏幕,人们都能感受到男子被车轮碾压的剧痛,受伤男子外卖员的身份,也使舆论对他的遭遇抱以更多同情。第一次事故中,有关摩托车与轿车各自的事故责任划分,仍待交警部门跟进处理,舆论不必因其外卖员的身份,而对事故责任有所偏袒。

  不过,根据当地卫健委调查,涉事男子被撞倒后,已有颅脑外伤、胸部多发性骨折的伤情,本指望救护车及时救援、缓解病痛,但救护车却因操作不当而碾压伤者,无疑加剧了当事人的痛苦程度。

  伤者被二次碾压是因被撞男子处于救护车的视线盲区。但救护车是中型车辆,对驾驶人的素质要求,本就比普通小型车辆多。作为特种车辆,救护车担负急救任务,既要保证快速抵达,还要保证行车平稳,这样才能在第一时间抢救伤者,并在急救运输途中,将伤者的痛苦伤害降到最低。

  由于救护车驾驶员未尽到对视线盲区充分注意、采取有效规避措施的义务,这才酿成碾压事故。从视频画面看,救护车驶达后,如果能确定伤者位置、观察周边环境,那么视线盲区就会被提前掌握,就可能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对此,有人质疑:驾驶员的失误是否和医院急救体系规范程度不够,存在专业漏洞有关?一般情况下,救护车急救运输不会只有司机独自前来,而没有医护人员陪同。医护人员抵达现场后,需要迅速观察伤者情况,采取紧急救治措施,快速将伤者平稳转运到救护车。没有医护人员到场,仅凭司机的力量,既无法专业施救,也会分散驾驶员的精力。

  这起事件中,如果有医护人员在场,应是医护人员率先下车观察伤者情形,而非驾驶员将车开到距离伤者最近的位置,之后医护人员再下车。而医护人员在伤者周围,既能帮驾驶员明确伤者位置,也能帮助司机准确泊车,避开视线盲区。视频中,警察也在场,如果存在视线盲区,驾驶员也可让交警及时指挥。

  救护车呼啸而来,却让伤者伤上加伤,这与人们对救护车救急救难的期待相去甚远。此前,也出现过类似情况:在广西柳州,由于救护车司机未把车门关好,交通事故受伤的病人从急救车上掉了下来,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在山东潍坊,有救护车救人轧死伤者,司机则被疑酒驾;在广东茂名,救护车出车救人,结果连撞2车导致1人受伤。

  有些事故虽是意外,但本不应发生,这值得派出救护车的医疗机构深刻反思。从侵权责任上讲,出现事故后,医院可以向司机追偿过失责任,但作为救护车的管理方、雇佣驾驶员的用人单位,同样难逃干系。

  因此,医院要加强救护车管理,强化驾驶员责任感,那些驾驶水平不过关或粗心大意的人,不应承担这个重要的工作,相关培训教育、规章制度应严格执行。同时,可以安装雷达测距报警,在车身外布置传感器、车内安装视频显示屏等,辅助驾驶员安全驾驶。根本而言,驾驶员是医院急救体系的一部分,必须把病人的疾患痛苦放在心上,用专业高效的服务减轻病患伤者的痛苦。

责任编辑:陈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