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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夷所思!28年前买的房子居然成了别人的

发稿时间:2020-05-21 21:14:00 作者:杨鑫宇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近日,发生在深圳市的一则社会新闻,因为其离奇的情节,引发了不少网友的关注。1992年,当时在深圳工作的张女士,以33.2万元的价格,从开发商手中全款购入了深圳市宝安区一套144平方米的毛坯房。后来由于辗转多地工作,张女士一直没有对这套房子进行打理。

  28年过去了,2020年,张女士突然想起自己在深圳还有这样一笔资产,于是决定回去看看。没想到,这一看让张女士吓了一跳——当年的毛坯房,竟然已经变成了一套“精装修”住房,更惊人的是,与张女士素不相识的林先生一家竟然自称屋主,并表示已经在这里居住多年。很快,这桩关于房屋归属权的离奇公案,就在媒体的报道之下变成了一起公共事件。

  对当事人而言,此事最重要的问题,当然是涉事房屋的最终权属。毕竟,以深圳现在的房价来看,这套144平方米的住房相当于一笔巨款。据报道,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林先生虽然表示自己当年也是花钱从其他人手中“买”下的这套住房,但他同时也承认,当时因为“卖方”的原因,他并没有拿到能够证明房屋归属的房产证。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一致同意,这套房子的屋主应当仍为张女士,余下的争议,不过是房屋移交与金钱补偿的具体细节而已。

  然而,尽管张女士与林先生之间的权属纠纷并不复杂,这起事件却依然令人感到扑朔迷离。其实,公众最关心的不是这套房子最终归属,而是好端端一套权属清晰的商品房,为何会在闲置期间莫名其妙地流入市场,又稀里糊涂地让林先生一家给买了去?一套房子的归属,影响的只是涉事双方的个人利益,但其中的违法操作,却与公共利益干系重大。只有对这套房子的流转过程加以彻查,并对其中涉嫌违法的人加以严肃处理,公众才能相信:保护物权的法治原则,在现实中可以得到足够有力的践行。

  在合法交易的情况下,一套房子的易手,绝不可能在房屋主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这种异常状况完全背离了最基本的商业常识。因此,我们不难判断:在这一过程之中,必然有人在“灰色地带”做出过违法操作。对这起事件而言,“是否有人违法”根本就算不上一个问题,“有多少人违法”以及“他(们)如何违法”,才是真正值得追问的问题。

  从现状上看,林先生一家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居住在属于张女士的房产之中,似乎有非法侵占的嫌疑。然而,真正在这起事件中违法的,却未必是林先生一家,而很可能是当下仍未浮出水面的“中间商”。如果林先生在“购买”这套房产时,并不知道“卖方”不是这套房子的主人,那么林先生便没有主观恶意,只要积极配合退房,很可能不会被追究额外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林先生之前将这套房子“卖”给他的人,也未必是在张女士之后第一个经手这套房产的人。

  在这套房子的流转过程里,必然有一个首先撬开房门,侵占房产,以屋主自居的“首恶”,而在“首恶”之后,倘若还有其他人参与过这套房产的转手,那么他们就算在“买”房时对房屋归属并不知情,在“卖”房时也必然是在明知自己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忽悠”买家。因此,在林先生之前,曾经经手这套房产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有违法的嫌疑。与此同时,在“首恶”侵占张女士的闲置房产时,很有可能有了解房屋详情的人为其侵占行为提供情报与便利,其中甚至可能存在一条专门侵占闲置房产的“灰色产业链”。对此,有关部门还应积极倒查,深挖细节,找出问题之所在。

  在一些人眼里,这种曲折离奇的社会新闻,可能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但在理性的读者看来,每一则与公共利益相关的新闻,都值得我们以更加严肃的态度去关注。这起事件的调查结果,关乎当地的法治水平。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的后续行动能够不让公众失望。

责任编辑:朱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