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评论

首页 >> 热点 >> 正文

4岁女童遭继母毒打,禁止家庭暴力刻不容缓!

发稿时间:2020-05-01 08:15:00 作者:黄帅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此前,据《新京报》报道,4月28日,黑龙江佳木斯4岁女童疑遭继母殴打致昏迷,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救治。经法医鉴定,孩子身体不同部位重伤二级、轻伤二级和轻微伤。4月29日,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建三江分局发布通报,女童继母曲某某、生父于某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这场备受外界关注的女童被家人毒打的事件,正有越来越多的真相浮出水面。

  结合多方信息,我们不难看出,这是一起十分典型的家庭暴力事件。面对被打得伤痕累累的无辜孩子,我们既感到心痛,也感到愤怒。当孩子因为太小而大小便不能自理时,其继母不仅不用心照料,反而拿她泄愤,用不同方式对孩子施加伤害。鉴定显示,孩子身上的创伤不是一两天内形成,而是多次伤害累积所致,如此行径,实在天理难容。

  包括这起案件在内,许多家庭暴力的施暴者,都存在法律意识极其淡薄的问题,不少被曝光的施暴者甚至意识不到打孩子涉嫌违法。某些人所谓的“孩子是自己的,别人管不着”之类的道理,从法律上看显然讲不通——2016年3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指出:“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与此同时,刑法也明确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位继母如此残忍狠毒地殴打孩子,触碰了法律的底线,因此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为了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工作必须走在事后追责前面。预防家庭暴力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既要提高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增强个人素养的教育水平,也需要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医疗机构等组织及时发现问题、化解风险。

  在预防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问题上,监护人无疑是“第一道防线”。在此事中,在受害女童的继母行为出格时,最应制止其违法行为的就是孩子的生父。然而,事实却令人失望,据报道,受害儿童的生父虽然没有继母出手那么狠毒,但在管教孩子时也曾用手、数据线、笤帚等物殴打孩子。事后看来,如果父母双方有一人能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控制对方的极端情绪与行为,恐怕都不至于让孩子遭受如此持久与严重的创伤。

  与其他暴力受害者不同,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未成年人,往往不具备自行依法维权的能力。因此,外部的积极干预与有效防控显得十分重要。当家庭内部调解功能失效时,外界的援助必须及时到位。目前,黑龙江省妇联已经介入这起女童被虐待的案件,权益部正在开展相关工作。当地妇联这样做,既是基于人道主义的立场,也是其工作职责所在。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通过多部门资源与力量的联动,为预防家庭暴力提供更多渠道。

  在黑龙江省这起案件之,随着调查的深入,犯罪嫌疑人伤害女童的行为迟早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只有让每一个对孩子施暴的人都能被绳之以法,正义的光辉才不至于在“迟到”中褪色。对此,社会各界还应合力展开积极行动,对抗这种丑恶的暴行。

责任编辑:工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