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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劳动最光荣”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发稿时间:2018-03-25 09:58:00 作者:袁文良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为进一步完善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鼓励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增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对劳动者吸引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经济日报》3月23日)

  长期以来,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广大产业工人等一线劳动者,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奉献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但一些单位特别是个别企业劳动者对分配没有话语权,分多少、怎么分,缺乏公平的机制来保障,导致了分配不公现象的出现,直接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影响了劳动者的尊严。这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不仅有利于增强技术工人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还有利于“劳动最光荣”的理念得到全社会认可,更有利于提高技术工人的社会形象和地位,使技术工人受到全社会的重视与尊崇,使工匠精神得到发扬与光大。

  不过,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想使“劳动最光荣”的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并更加深入人心,离不开我们将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首先,要改善劳动者的工资待遇。要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通过税收来提高低收入家庭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和合理调节高收入。同时,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调整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使劳动者报酬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原则落到实处。因为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与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就会影响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也会影响企业的创新力和与竞争力。

  其次,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要针对大学毕业生逐年增加的实际,积极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更好地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特别是公开招聘的岗位,要做到“真公开”,避免“萝卜招聘”和“托关系”“走后门”现象的发生。要针对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和企业岗位所需,积极落实职工技能培训政策,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保证劳动者能够掌握劳动技能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要主动为农业富余劳动力开辟更多的生产和就业门路,落实好女职工权益保护、禁止就业性别歧视等法律政策。

  最后,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充分认识到我国目前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和一些乱象,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恣意延长劳动时间、不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劳动监察部门要创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要采用简易程序、一裁终局、绿色通道等措施,不断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及时有效化解劳动争议;各级工会要积极探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途径,鼓励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敢于依法维权,通过集体的力量,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以国家层面出台提升待遇的意见,无疑是鼓励劳动者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纲领性文件,只要各地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就能够保证劳动者享有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劳动最光荣”的理念就会更加深入人心。(袁文良)

责任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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