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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黑导游,先治旅行社

发稿时间:2015-05-04 10:07: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针对近日网曝云南一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的情况,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3日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拟对该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拟对涉事旅行社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并将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涉事导游陈春艳表示,她也有不少“委屈”,在再三表示懊悔后,她说,视频中展示的只是当时发生的一部分,她也有苦恼。(《京华时报》5月4日)

  强迫游客购物,游客购物不足时,居然大骂游客没有道德没有良心,这样的导游哪里还有职业道德可言?这样的导游,早已丧失了做人的基本道德,早已泯灭了做人的良心,这样的导游,也丧失了导游的资格。自己没有道德没有良心,还骂别人没有道德没有良心,真不知道这个导游的道德、良心哪去了?

  如果说这名“黑导游”很委屈,那么,那些被强迫购物的游客委不委屈?出外本来是旅游的,结果变成了购物,购物金额达不到导游的要求,还要遭到导游的臭骂,世上没有比这更闹心的旅游了。如果是购物,游客们在哪里买不到东西,何必千里迢迢跑到离家千里之外的地方购买?游客自己找不到卖东西的地方吗,又何必找你导游带路?

  《消法》规定,买卖自由,买卖更要公平。消费者自行购物可以随心所欲,愿买就买,不愿买拉倒,没有人对自己指手画脚,更不会因此被别人限制自由。但跟着导游就不同了,购物不但只有伸头挨宰的份,还要被导游无端责骂,有的甚至还要遭到威胁、殴打。

  必须指出的是,外出购物不是游客的目的,也不是游客的本意,游客是“被消费”,说得轻一点,是被强买强卖,这属于违法行为;说得严重点,则是被敲诈勒索,这就属于犯罪了。

  游客外出被强迫消费,应该是很委屈的事情,结果,导游比游客更委屈,让人很纠结。诚然,导游可能也有自己的“苦恼”,比如底薪很低,甚至是零工资,只能靠游客购物来弥补,因此,导游们只能强迫游客消费,因为游客消费了,自己才能拿到钱,但导游的这种苦恼不是游客造成的。

  近年来,一些旅行社为了吸引游客,打出了“低价游”甚至是“零团费”的幌子,诱骗游客上当,跌入他们挖好的消费陷阱。有导游告诉记者,90%多的同行没有基本工资,只有约半数有带团补贴,绝大部分都“仰仗客人消费”。由此看来,黑导游其实是旅行社造成的。因此,要想根治旅游业乱象,要想根治“黑导游”现象,应该先治理旅行社,只有让旅行社规范了,导游的行为才能跟着规范。所以,当出现了黑导游,不仅要对导游本人进行处罚,对其所在的旅行社,更应该加大处罚力度,要罚就罚得旅行社心跳。

  根治黑导游,先治旅行社。云南发生的这起辱骂游客事件,对旅行社责任人罚款两万元,处罚实际上是轻了,应该按照“买一罚十”的原则,以游客购物的十倍对旅行社加以处罚。只有罚得旅行社心惊肉跳,他们才不会胡来。而规范旅行社的用工行为,保证导游的工资待遇,也是杜绝黑导游的关键所在,而这些,需要劳动执法部门和旅游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共同监管。(池墨)

责任编辑:褚津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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