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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事件”里的安全迷思

发稿时间:2018-04-30 10:45:00 作者:邓海建 来源: 中国青年网

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控制画面(网络图)

  一场鲜血淋漓的血案,再度敲响校园安全的警钟。

  4月27日18时10分许,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第三中学校外巷道发生砍人事件。该事件导致19名学生(14女5男)受伤,已造成9人死亡(7女2男),其余10名伤者仍在全力救治中。随后,犯罪嫌疑人赵某被警方控制。记者28日晚间从陕西省检察院获悉,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决定对“4·27”恶性袭击事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愤怒与震惊显然不足以形容民众对血案的情绪反应。手无寸铁的孩子、利刃在手的歹徒,狭窄的巷道成了大刀挥舞的魔鬼舞台。警方通报给出了解释: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交代,其在米脂三中上学时受同学欺负,遂记恨学生,持匕首杀人。

  有一点是肯定的:无论遥远年代的校园欺凌事件和滥杀无辜的狠毒杀人事件,在法理或者情理上,这中间有无必然的因果关联,没有任何逻辑,可以罔顾9名学生死亡的事实,而为穷凶极恶的暴徒开罪。

  街市上志愿献血的人群,微博上愤然谴责的声音……这是一个社会的良知和温度。法治二字,力有千钧。作奸犯科,必得其咎。不过,对于破碎的家庭来说,伤害和伤痛怕是再难愈合的疤痕。就像这个暮春,风物流转时序更迭,消逝的青春再难重生。

  一个风险社会,小概率的危机确难禁绝。不过,基于保护孩子的价值立场,基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国际共识,我们在安全管控与风险防范上做出多么苛责的追问,恐怕都不算过分、亦是天理人情。对于风口浪尖的涉事学校,还是想问一句:校园安全这个系统性工程,果然再无百密一疏了吗?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到位了吗?惨剧发生在校门口外几步之遥的巷道,行凶又是学生上下学的高峰期,保安和警务等常态配备的效应被随时激活了吗?

  这些年来,震惊全国的校园血案时有发生:2010年3月23日,福建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起凶杀案,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伤亡人员均为南平实验小学学生;2013年1月15日,嫌犯王志初爬围墙闯入湖南新化县上梅镇北渡小学,将三年级学生王振宇刺伤,后又刺死一路追凶的校长;2014年9月1日,湖北十堰郧西县东方小学发生的持刀伤人事件,犯罪嫌疑人持水果刀闯入校园,砍伤9名师生,4人死亡、5人送医抢救,嫌疑人跳楼自杀……回首这些悲剧,并非是要伤口撒盐,而是在校园安全层面,我们再多的努力与作为、再多的投入和建设,都永不嫌多、永不足够。

  这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一方面,顶层设计屡次强调,“安全是办学办园的底线,要给全社会尤其是家长们一颗‘定心丸’”。去年,国务院办公厅还专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从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到完善有关学校安全的国家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从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到健全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乃至探索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等,作出安排部署。但另一方面,在基层点多面广的中小学幼儿园,囿于物质条件和监管认知的差异,安全防护和风险防范的能力亦呈现出不平衡、不均衡的客观差别。有应付没实务、有人员没专员、有计划没落实、有常态没应急……短板不少、漏洞也不鲜见。

  “校园应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这个校园,应该是广义上的校园;而校园安全,更应该成为捍卫学生平安成长的基础力量。“米脂事件”仍有很多细节待厘清,无论安全管控上是否存在瑕疵,都应该让社会对校园安全的反思再多一份深沉的力量,也应该让校园安全教育早日觉醒。(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 邓海建)

责任编辑:武亚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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