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一环。实践证明,作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规定动作”,警示教育震慑了心存侥幸者、强化了纪法威严、提升了纪律自觉,成为深化标本兼治的有力抓手。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需要进一步把警示教育做出高质量,全面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治本功效。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开展警示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基础。要让警示教育发挥出实实在在的作用,关键在用好党员干部身边的典型案例,不仅能更有感染力,也能够让干部主动融进去,善于把自己从“局外人”放在“案中人”的位置,进行自我反思,方能看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时刻警醒自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用活身边典型案例,为干部教育送上“活教材”。身边鲜活的案例,对党员干部能够更好地达到触动灵魂的作用,不仅是他们熟悉的人和事,更能从枯燥听,变成相互交流、相互讨论,善于举一反三,在开展警示教育的过程中,善于把握当时的思想认识,能够在心存交心、制度力度不足、监督存在漏洞等方面,更好地发现问题,方能让这些“活教材”更好地引导干部,让他们始终保持警惕之心。
用活身边典型案例,为干部注入一针“清醒剂”。警示教育,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就是一剂“清醒剂”,让一些心存侥幸的干部及时醒悟,让一些触碰党纪国法的人及时悬崖勒马,方能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清白之身。警示教育的意义,既要一针见血、直面问题,更需要干部进行自我革命,在感同身受中,有更多的触动,方能更好地达到震慑和警示的作用,让他们做到“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用活身边典型案例,为干部时刻敲响“警示钟”。推动廉政建设,做到警钟长鸣,方能让干部始终慎终如始,在任何时候都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用活身边典型案例,就是要做到以案说法、说纪、说责,在对案例进行解剖分析的过程中,让党员干部在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自觉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当然,强化警示教育,也是一种警钟长鸣的方式,能够让党员干部在“自身硬”上下功夫,更好地坚守党纪国法的底线。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警示教育是对干部一种防范,更是让那些存在问题的干部在警示教育中红脸出汗、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更能及时进行改正,方能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熊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