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艾佩韦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数据局等九部门发布《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紧贴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需要,用3年左右时间,扎实开展数字人才育、引、留、用等专项行动,增加数字人才有效供给,形成数字人才集聚效应。
数字经济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正不断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规模位居世界第二位。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到50.2万亿元,占GDP比重41.5%。这些发展成绩,离不开数字人才的有力支撑。可以说,没有人才优势,就没有创新优势、科技优势、产业优势。人才是数字经济发展最为宝贵的财富,数字经济的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顺应数字经济变革浪潮,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激荡数字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是时代所向、发展所需。
我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推动数字人才培育。从出台《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到印发《2024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都为加快数字人才培育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数字人才队伍建设仍面临人才缺口持续加大、人才素质与数字产业发展需求不匹配、人才培养与数字职业对接不够等问题。《产业数字人才研究与发展报告(2023)》指出,当前我国数字人才总体缺口在2500万至3000万左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中,首次标注的97个数字职业占到了职业总数的6%。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刻不容缓。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支撑数字经济发展,人才培养是基础工程。发挥高等院校“人才摇篮”作用,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大交叉学科人才培养力度,建好数字人才“蓄水池”。突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优势,推动相关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新增一批数字领域新专业。精准对接市场需求,支持高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符合条件的企业高层次数字人才按规定兼职,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数字领域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兼职创新、在职和离岗创办企业,通过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人员的互动交流,充分释放校、企、研“化学反应”,激活数字人才“一池春水”。
数字人才的培育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只有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让人才有干头、有奔头、有盼头,才能将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完善数字科技成果转化、增加数字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并将高层次数字人才纳入地方高级专家库,让数字人才劳有所得、多劳多得,激励有能力的人“挑大梁”“唱主角”“出头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优化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更好地搭建数字人才成长“立交桥”。开展“揭榜挂帅”等各种形式技能竞赛活动,给予数字人才更多的荣誉表彰和精神激励,营造尊才爱才、敬才重才的浓厚氛围,让更多的数字人才近悦远来。
时代呼唤人才,人才推进事业。用心用情解决好数字人才的“后顾之忧”,也是发展壮大数字人才队伍的“必答题”。结合实际情况,在住房、落户、就医服务、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给予支持或提供便利,聚力构筑数字人才“栖息地”,让数字人才心无旁骛干事业、一心一意促发展。唯有多措并举“尊才爱才”、一体推进“育引留用”,方能更好推动数字人才与数字经济同频共振,激发经济发展的强大动能。(艾佩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