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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清“叶县强拆果园事件”,依法保护青年创业者权益

发稿时间:2024-09-23 09:38:00 作者:黄帅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日前,“叶县强拆果园事件”引起舆论高度关注。9月20日,平顶山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已第一时间成立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

  此前,中国交通广播对于此事已有报道:贾柯在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河南平顶山市叶县任店镇,承包了30余亩土地种植黄金梨树。但没料到,当地修建高速公路需要占用大约7亩果园,面对矛盾,双方始终未就拆迁事宜达成一致。最终,县政府领导带领多个部门工作人员对果园实施了强拆。

  面对媒体,贾柯表示,他的维权之路十分艰难,叶县任店镇政府跟他谈的补偿标准,依据的是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按照这一通知,他能得到的赔偿金额大约为18万多。但他认为自己的果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完全可以认定为经济林,两者的补偿标准相差悬殊。据贾科描述:“4月2日,县政府由常务副县长带队,集结了400人左右,包括警车、铲车、特警、交警,大概有一百多辆车,三台施工用的挖掘机。他们到梨园里面,先把电路给切断了,然后封锁周边道路。然后把我家人的手机给夺走,把我们的人全部按在泥地里面抬走,关进附近的乡镇派出所里面,关了一整天。”

  出于工作需要,地方政府在必要时可能会进行强制拆迁活动,但强拆必须按照相关流程,严格依法执行。根据我国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换言之,强制拆迁不等于暴力拆迁,更不意味着县领导可以擅自调动警力以壮声势。在强拆过程中出现的暴力行为,更是法律所严格禁止的。

  从根本上看,这场纠纷的关键,就在于相关部门对贾柯的果园的补偿金额,到底多少才算合理。其实,这一问题并非没有规定可以参考。国家林业局早在2013年,就发布了《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了生态林和经济林的认定标准:“ 生态林是指在退耕还林工程中,营造以减少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等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林木,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以及竹林等;经济林是指在退耕还林工程中,营造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根据造林树种、造林密度、植被配置、经营措施,不难对二者作出辨别。如今,既然贾柯与县政府无法达成一致,上级主管部门还应以公正的姿态介入调查,明确做出结论,如此方能定纷止争。

  要避免类似情况,基层政府要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合理处理拆迁背后的各种利益纠纷问题。这一方面关乎不动产所有者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也关乎社会的安定与政府的形象。如今,面对社会各界的关注,平顶山市已经开展调查工作,希望调查方能尽快查清真相,如果经调查,确实存在政府违规问题,则应严惩不贷,同时也要确保青年创业者权益得到合理的补偿。不论是强拆问题,还是其他涉及政府公信力的问题,越是在民众目光的聚焦之下,越应该查个水落石出,决不能留有含糊不清的角落。

  对于那些有热情、有想法的大学生创业者,包括基层政府在内的社会各界应该尽可能给予支持,即便出现政府行政和企业发展的矛盾,政府也应该多站在创业者的角度上想问题,站在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避免矛盾扩大化,最终造成各方“多输”的局面。

责任编辑:梁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