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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上班第一天被辞,已婚未育不该是求职“绊脚石”

发稿时间:2023-01-13 09:19:00 作者:黄帅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1月12日,据九派新闻综合山东商报“山海视频”等报道,近日,广州的王女士在上班第一天办理完入职后,却因已婚被辞退。王女士问人事人员面试时为什么没有告知她不要已婚人员,对方称现在公司的通知和决定就是这样,就希望招一个稳定的不会怀孕的。“你要是怀孕的话公司会很麻烦,公司现在就希望招一个稳定的,不会怀孕的。”此事经报道后,人们对王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还有人认为涉事单位这种做法是对职场女性的歧视。王女士也感到非常委屈,并表示:“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觉得女性的就业环境特别不友好,因为你是结婚未婚或者有男朋友无男朋友,别人会对你怀有芥蒂”。

  从舆论的反应来看,很多人都以此事为例,吐槽职场上存在的各种形式的歧视问题,尤其是女性遇到的麻烦,更引人深思。与以往很多案例中一些用人单位给出的“理由”一样,此事中的王女士,也是因为婚育问题被单位“挑刺”。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和公司考虑经营成本,而不重视和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想当然地认为女性职员结婚后,很快就会怀孕、生育,进而影响工作,无法给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因此便对女性求职者另眼相待,甚至恶意辞退。

  我国劳动法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行为,对于怀孕妇女的权益有特别的保护。从伦理上讲,有生育需求的职场女性,也理应得到用人单位的理解和照顾。但是,总有一些单位无视法律要求、缺乏人文关怀,仅仅从利益出发,歧视女性求职者,或不公正对待在职女员工。

  现实中,用人单位要求求职者告知“是否已婚、已育”“什么时候生小孩”,也有侵犯求职者个人隐私的嫌疑。一些女性求职者,虽然已婚,却没有生育的意愿,起码短期内不会生育,但却被一些用人单位贴上了“女的结婚后一定会生育、一定会耽误工作”之类的标签。个别用人单位对女性的不尊重,本质上是对劳动者权益与尊严的漠视。

  求职与招聘,是个双向选择的过程,现实中,人们会选择一个最适合自己的工作,如果干得不开心、缺乏发展前景,也不会选择入职。而很多人在也会参考其他求职者的经验、教训,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一个单位的情况避开求职择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坑”。假如某些单位存在歧视劳动者的行为,又经常被投诉、被网民曝光,即便“待遇”再好,迟早也会被劳动者与市场抛弃。

  因此,用人单位不应在劳动者权益保护这个关键问题上犯糊涂。不对女性求职者另眼相待,不搞就业和职场歧视,可谓底线要求。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女性求职者,像上述事件中的王女士一样,一旦遇到歧视行为,就会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维权。或直接找用人单位反映问题,或通过网络曝光用人单位的不当行为,或寻求有关部门和法律的帮助,进而维护个人权益。只有对用人单位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规范,才能让社会就业与职场环境变得更加公平。

责任编辑:朱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