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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发明与其父研究高度相似,科创比赛不是“拼爹”

发稿时间:2021-10-28 09:34:00 作者:王钟的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2015年,中学生刘某阳凭借发明“便携式雾霾污染气体快速识别和检测装置”(又称“便携式多组份气体紫外现场分析仪”)获得多个省级、国家级奖项,并因此被合肥重点高中一六八中学录取。

  2018年,刘某阳再次凭借发明“酒驾安全激光快速筛查系统”,获得多个奖项,并获国家专利。

  而据媒体报道,刘某阳的父亲是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建国。刘某阳的发明,与刘建国所在研究所的研究成果高度相似,连外观都几乎一样。目前,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回应,已经启动调查,若属实将按照大赛规则进行处理,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也表示已组织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

  儿子获奖发明被指与父亲所在机构的研究成果相似,自然引发人们的疑虑:刘某阳是否借助父亲的力量完成发明创造?是否存在违反科研规范的抄袭剽窃行为?这其中又是否侵犯了第三方的正当权益?

  这些怀疑,有待严格公正的调查解开。如果调查证实刘某阳的发明创造违反比赛规则,那么其因此获得的荣誉和奖励理应被收回。此外,如果刘某阳被重点中学录取一事与其获奖直接相关,那么他目前所就读的学校也应密切关注调查结果,从而维护招生公平底线。

  青少年科技创新比赛虽然是面向学生的赛事,但一样要遵循科研规范和学术伦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官网公布的《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规则》明确指出:“作品存在抄袭、成人代做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学术不端问题”不接受申报。如果一些青少年在比赛中弄虚作假、学术失范,就是在人生的“起跑线”上留下污点。

  然而,与科研界出现的抄袭、剽窃现象不同,中小学竞赛背后“成年人”的影子,让判别学术不端问题显得更为困难。在此类剽窃事件中,被剽窃者和剽窃者的特殊关系,让原创者检举揭发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尤其是非现场类的竞赛,人们无法准确得知学生作品的创意有多少属于独创,又有多少来自其背后“高人”的指教。

  平心而论,由于家庭环境的耳濡目染,出身于科研之家的学生确实存在先发优势。这种“家学”的传承,留下了不少“一门都是科学家”的佳话。如果完全否认科学家家庭对子女教育的优势,那么也不利于优良科研传统的传承,不利于优秀青少年从小培养科研兴趣。

  那么,如何既鼓励科学家家庭的后代向父辈学习、在科研事业上勇攀高峰,又排除评奖机制中的不公正因素,防止科学家为了子女升学而徇私舞弊?

  首先,要取消围绕此类评奖的加分、特长生制度,让比赛回归对学生科研兴趣和潜力的评价。近年来,教育部多次下发文件,要求任何竞赛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依据。切断青少年科技创新比赛与学生升学之间的利益关联,才能让评奖保持纯粹。

  其次,要科学评价学生的创新能力,慎重对待一些明显超出其年龄水平的创造。观察一些青少年科技创新比赛的获奖作品,一些网友时常发出“内卷”的感慨:一些大学生甚至研究生才能理解的科学理论和技术,竟被参赛的中小学生“信手拈来”。在评奖环节,要注意对参赛者基础知识和创意来源的考察,防止获奖背后成年人的“代劳”。

  此外,还要完善比赛的申报和公示制度。《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规则》规定,如指导教师与参赛学生有亲属关系,应在申报时如实填写。对于参赛作品与参赛者直系亲属行业领域高度相关的情形,比赛应当严格申报要求,在评审环节加强把关。

  难免有人认为,科学家家庭指导子女从事相关的发明创造,属于“大手拉小手”,无可厚非。然而,比赛有规矩,“指导”也不能毫无边界。如果成年人替参赛学生“代笔”“代劳”,那么比赛培养青少年科研兴趣的初衷就无法实现,教育应有的公平公正也将受到侵蚀。

责任编辑:朱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