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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工”挺直腰杆,不能只靠改变表述

发稿时间:2021-09-23 09:14:00 作者:白毅鹏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最近,有人大代表提出“政府倡导各方媒体在宣传上,不使用‘农民工’等歧视性语言”的建议,对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称:“我市虽不能要求本地媒体不使用‘农民工’表述,但也将结合深圳实际,引导新闻媒体多使用‘来深建设者’表述。”

  长期以来,提起“农民工”,城市居民常常联想到文化程度较低、从事脏、累、危险工作且待遇低下的农村劳动者。这些刻板印象,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针对特定群体的身份歧视,也不利于这些走出农村的劳动者真正融入城市。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进城务工人员的贡献有目共睹,为进城务工人员正名,消除针对这一群体的歧视,理应成为社会各界的基本共识。

  人大代表基于反歧视的考虑,提出弃用“农民工”表述的倡议,出发点是好的。不过,追根溯源,“农民工”本是中性词,造成“语言污染”的是复杂的社会现实。进城务工人员遭受歧视的根本原因,是一些人心中根深蒂固的偏见和误解,而非“农民工”这个名字。单纯不使用“农民工”的表述,恐怕很难起到良好的纠偏效果。

  “农民工”的概念,是在历史过程中形成和演变的,常见于有关该群体的政策规章、法律文件以及学术研究中。2020年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就在条例名称中用到了“农民工”的说法。此外,每年国家统计局都会发布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很多学术论文也以农民工作为考察研究对象。在这些语境下,谁也不会认为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是在歧视进城务工人员。在社会上,确实有人把“农民工”当作贬义词使用。但是,在更多场合下,“农民工”都被当作一个正常概念,有着稳定而清晰的指代含义,骤然停用“农民工”一词或代之以其他词汇,可能给社会正常的语言文字交流带来混乱和困惑。

  早在2018年,就有人建议取消“农民工”称谓。当时,人社部答复称:目前很难找出一个准确、简洁、各方认可的称谓,还不宜取消“农民工”这一称谓。

  此次深圳市有关部门也是在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标中央主要媒体报道后,给出了不能要求本地媒体不使用“农民工”表述的答复。在回应中,深圳有关部门表示将结合地方实际,引导新闻媒体多使用“来深建设者”表述,并指导督促本地媒体加大对来深建设者宣传力度。这些为进城务工人员发声的宣传措施,同样可以起到反对歧视、纠正错误观念、提升进城务工人员职业地位的作用,使他们在工作中收获成就感和自豪感。

  “农民工”出身的育儿嫂兼“业余作家”范雨素,曾表达过对“艺术家”和“农民工”关系的看法。她说:“当我们听到农民工和艺术家这两个词的时候,听到农民工时感觉到不再是耻辱的或者贬义的,听到艺术家也不觉得这个词是高高在上的,所有职业这些词都是中性词,因为我们终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是一个平等的关系。如果能推动这些,就是社会的进步。 ”

  在致力于为进城务工人员打破语言、观念层面上的歧视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他们的利益诉求,在政治和经济层面上为他们消除不公。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中住的怎么样?如何保障他们随迁子女的教育权益?如何开展培训工作,从而提升其职业技能素质?这些问题都需要得到合理的回答。只有在这些环节多做工作,才能帮助他们获得实质上的平等,让他们分享到城市发展的红利。

责任编辑:朱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