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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烫得满身伤疤,亲生父亲也不能“想怎样就怎样”

发稿时间:2020-11-06 08:58:00 作者:黄帅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日前广东茂名7岁男童遭父亲烟头烫致满身伤疤、双手感染坏死面临截肢一事,引起舆论热议。尽管这位残忍的父亲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但舆论的愤怒仍然无法平息。广大网民在强烈谴责这位丧尽天良的父亲的同时,不禁要追问:到底是多大的仇会造成如此大的伤害?为何这样的悲剧总是无法彻底消除?

  当我们回溯这起新闻事件的来龙去脉时,便会看到:受害男童的悲惨遭遇,早就埋下了伏笔。据受害者的叔叔表示,早在之前回老家过年时,自己就曾留意到孩子身上的伤痕,但当时只以为这是孩子因调皮而跌伤,并没有很在意。直到孩子满身伤疤、面临截肢危险的时候,孩子父亲的罪行才彻底暴露。更令人气愤的是,当面临外界质问时,男童父亲却认为自己的做法没有错误:“我的儿子我想怎样就怎样,别人管不着”。

  此前,我们曾多次评论在舆论场上备受关注的家庭暴力事件,施暴人往往也是打着“外人无权干涉我的家事”的幌子,丝毫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不仅触犯了伦理道德的底线,也被法律所不容忍。面对此事,我们已经不能简单用家暴来界定男童父亲的残忍行为,这已经是非常典型的虐待儿童行为。它比家暴的性质还要恶劣,往往会被定性为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刑法的严厉惩处。

  任何环境下、任何形式的虐童行为,都不会被容忍。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虐待儿童行为的专项刑法条文,但刑法中对虐待家庭成员行为有着严格的惩戒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目前仍有极个别监护人法律意识极其匮乏,甚至缺乏一些为人父母的基本常识,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暴力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法。这一方面是个别人固守错误的亲子观念所致,比如,有些家长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自己愿意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另一方面,也与家庭环境下,虐童行为难以得到外界有效监管的无奈现实有关。

  这其中,外界的合理有效监管与干预工作是最难的,却是非常关键的。要预防这类极端的虐童或家暴行为,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发挥的作用,是不可忽视、也是应当落到实处的。之前有不少被曝光与制止的家人虐童行为,都是在社区居委会、妇联等机构工作人员的介入下,才得以成功落实。再加上媒体监督与网络舆论的关注,也让一些事件中的施暴者产生了愧疚之心,对那些潜在的施暴者也能起到震慑作用。

  虽然有着虐待孩子这类恶劣行为的家长是极少数,但为了保障所有孩子都成长在阳光下,我们必须要对这种丑恶的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让那些施暴者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也是人道伦理与法律规范的题中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陈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