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评论

首页 >> 热点 >> 正文

温州慈善总会人员盗卖近万口罩:速查速办防疫蛀虫!

发稿时间:2020-03-06 19:27:01 作者:王钟的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根据中国庭审公开网发布的庭审视频,3月2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丽(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庭审信息显示,2月5日至2月7日,王丽在抗击疫情物资免费发放点盗取9500个口罩转卖获利,并将5000个口罩以14000元的价格、2000个口罩以56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其余口罩则送给他人。

  身为温州慈善总会下属义工分会工作人员,被告人趁口罩发放点工作人员不注意,盗取大量口罩并牟得不法利益,冲击了社会伦理道德的底线。在全国上下同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当下,这些利用职务之便窃取防疫物资的人员,明显违反了刑法等法律的规定,理应受到严格的司法制裁。

  此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释放了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强烈信号。根据最高检3月4日发布的消息,截至2020年3月3日,已有1144人因涉疫情刑事犯罪被提起公诉。梳理近期公开报道,可以发现有多起盗窃防疫物资的案件被查处。及时有力地惩治妨害防疫犯罪,方能扭转歪风邪气,不辜负疫情防控路上的每一份责任与爱心。

  俗话说,“外贼易挡,家贼难防”。在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中,那些隐藏在防疫部门和组织中的“蛀虫”,明显具有更大的破坏力。因为他们了解防控工作的流程和规范,具有更多实施犯罪行为的条件。而且,他们的犯罪行为相对隐蔽,往往能够通过职务和身份“瞒天过海”,给后期的举报和查处造成不利因素。因此,对此类犯罪行为必须速查速办,从而让法律起到应有的震慑效果。

  防范侵蚀防疫资源的“蛀虫”,相关部门和组织也要加强管理,严格物资接收、保管过程的相关规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些部门和组织明显暴露出运作效率的问题,这与其日常机制建设不到位、管理水平和能力欠缺、人才队伍不健全等因素有着紧密联系。唯有构筑起坚强的制度堤坝,才能抵御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各类风险,防止与公共利益关系紧密的资源被不法者占用。

  目前,疫情还没有得到完全控制,大量防疫物资依然在源源不断地输往一线,不能再允许物资“跑冒滴漏”的问题继续发生。公示一批依据法治思维从严惩治的案例,坚持高压态势,有利于更好地完善防疫工作,让心怀不轨之人不敢随意“伸手”。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要在未来探索更加科学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不能总是在考验来临时再匆匆忙忙地打“补丁”。

  慈善组织向社会发放的防疫物资,主要来自于社会捐赠,是四面八方爱心的汇聚。为了构建人人向善的社会公益环境,为了提振公众对慈善事业的信心,无论是慈善公益活动组织者、运营者,还是政府监管部门,都有责任激浊扬清,让慈善之水愈发清澈。司法是惩治防疫“蛀虫”的最后一步,没有人希望破坏防疫秩序的“黑手”逾越法律藩篱。当恶劣的违法犯罪事实发生,法律理应及时伸张正义,捍卫伦理与文明的底线。

责任编辑:工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