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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录而不读”,不应成为他人的遗憾

发稿时间:2019-10-10 18:51:01 作者:白毅鹏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10月10日,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启动正式报名,在9月24日至27日的“预报名”环节,因为系统在线人数过多,“研招网崩了”曾登上热搜。近日,“湖南大学69名准研究生放弃入学资格”的新闻同样惹人注目。

  和本科阶段招生不同,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学校的招生自主权更大,专业更加细分。另外,本科的培养计划重在基础课程,而研究生则更倾向于科研方向。准研究生放弃入学资格,短期看,学校招生的相应投入打了水漂;长远来看,未来的招生计划可能受到影响,一些导师的教学科研计划也可能面临调整。

  如今,由于录取工作早已结束,那些曾在选拔中被“淘汰”的学生,不会因此获得补录入学的机会。如果资源浪费对学校是一种伤害,那么这种情形所带来的遗憾、痛苦,同样扎在那些本有机会“替补上场”的学生心中。

  “录而不读”造成的资源浪费和制度空转,以及随之带来的负面影响,对那些招录资源紧张匮乏的地区可能更为突出。比如在高考竞争激烈的河南,针对当年录取后却不入学者,来年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仅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两个;此外,还会将考生失信的事实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作为后续普通高招录取工作中,高校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

  针对湖南大学遇到的“录而不读”现象,社会上有不少人呼吁从制度层面采取措施,比如记入个人档案、限制来年报考选择等。

  对于本科阶段而言,许多被名校录取者最后并未报到就读的新闻屡见报端。有调查显示,近年来,本科高校放弃报到的新生人数一般占新生总数1%~2%,在办学层次较低的其他院校,此类情形更为突出。

  在湖南大学未报到的69名同学中,选择出国深造或者参加工作的不在少数,在许多办学层次较低院校“录而不读”学生中,大多也是选择通过复读提升学历。“录而不读”客观上“成全”着部分学生择校、就业等的多元选择。这正是人们面对失信惩戒的最大困惑:人的多元选择,必然会有空选出现,如果动辄实施失信惩戒,岂不是减少了选择的余地?

  在当下社会环境中,不确定性的增加推动人们在抉择过程中逐渐争取更多备选项,这不仅是社会现实的必然要求,也符合人趋利避害的本能。

  尊重个人多元选择,让冰冷的制度闪耀人性光辉。对待“录而不读”必须审慎,比如诉诸于失信惩戒,这种惩戒的范围、力度如何把握?比如,有无更多的可能性,去改“堵”为“疏”,建立常态的放弃录取和补录机制。如此,既克制谦抑地制定惩罚、落实规定,又能在招考制度设计上,给学生提供更多的自由、开放的备选空间,同时也不牺牲院校的招录资源,最终化解个人多元选择和院校办学利益的冲突。

  我国研究生实际招生总数逐年增加,但2019年报考人数已增加至290余万,预计2020年的报考人数有望达到350万余人次,这意味着为少数人放弃的读研机会,仍然为大多数人所看重,他们依然为此矢志奋斗。

  只有制度动起来,做到瞻前顾后,由此及彼,招考双选才能变得有进有退,取舍自如。研究生招生录取既要照顾少数人的真实需求,又不能辜负大多数应留想留之人的念想。最终,个人的自由选择不至于背上过于沉重的失信包袱,教育资源也能被充分地利用和调动。

责任编辑:工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