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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恶意抢注商标必须实行零容忍

发稿时间:2019-07-29 16:46:00 作者:左崇年 来源: 中国青年网

  这段时间,京天红创始人韩美俊没干别的,一直忙着打官司——他没有想到,自己经营了近30年,一手创办的北京名小吃“京天红炸糕”,竟成了别人的商标,自己还被告上了法庭。京天红的遭遇并不是个案。(《新京报》7月28日) 

  商标是可贵的资源,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倡导“以使用为目的”申请商标的行为。然而近年来,市场上发生大量抢注知名度较高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占有公共资源、反复抢注等恶意抢注事件。尤其是饱经风霜,从没有品牌保护的年代一路走来的老字号,或多或少都遭遇了商标被抢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逐年递增,连续十几年位居世界第一。2018年,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达到737.1万件,然而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方面,2018年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1万件,案值5.5亿元,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标赚钱”的商机,恶意抢注商标牟利,大赚不义之财,既违反诚信原则、恶意攀附他人商标声誉,又扰乱市场正常有序运作,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屡见不鲜。

  随着商标注册申请量的急速增长,彰显我国市场经济主体知识产权意识也快速提高,但与此同时,得益于申请费用的降低和申请流程的便捷化,商标恶意抢注、囤积等投机现象也愈发严重。抢注囤积商标表面上似乎部分缓解了企业注册商标难的形势,但其本身也是直接导致企业商标注册难的重要原因。因此,如果放任这种商标“抢注囤积”现象的继续存在和蔓延,只能让商标注册改革进程步履更艰。

  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目的是通过兜售或诉讼要挟的方式,从商标使用人处牟取不正当利益。恶意囤积、恶意注册、恶意攀附他人商誉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且已经构成对公共资源的不当占用,增加了守法市场经营者的应诉成本和维权难度,浪费了行政和司法资源,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知识产权领域实施过程中的一块绊脚石。大量的商标抢注与囤积行为同时也引发了商标确权、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等争议,以及司法诉讼案件的爆发式增长。

  对恶意抢注囤积商标行为必须零容忍,当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诚然,大量商标恶意抢注囤积现象的产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扼制乱象的合力。必须在尊重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双管齐下,运用经济和法治的手段予以解决,尤其要通过司法裁判对社会公众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展现司法的能动性和威慑力。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建议通过司法解释细化“恶意商标”的认定原则、条件和程序,进一步明确“商标确认不侵权之诉”的审理规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等部门应该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利用目前流行的大数据分析优势,对商标注册各环节进行严密监测,在审查、异议、撤销等各环节从严审查、坚决遏制和打击恶意注册、囤积商标等非正常申请行为。同时,注重对标识实际使用人维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通过专业指导案例,鼓励标识实际使用人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并支持其诉讼合理开支,最终各得其所,让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无可乘之机,无处遁形。(左崇年)

责任编辑:王凤标 实习编辑 梁馨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