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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野泳之困”需要多管齐下

发稿时间:2019-07-15 16:52:00 作者:付彪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入夏以来,河湖野游野钓的市民增多,尽管管理部门三令五申禁止此类行为,但还有“胆大”者冒险。近日,记者在十三陵水库附近看到,有人翻越双层围栏到库区游泳。水库管理者表示,水库水利工程区情况复杂,近几年里连续有野游者溺亡事件发 生,但不论加强巡视劝阻还是加固加高围挡,野泳野钓行为仍屡禁不止。水库周边有安全的亲水区适合休闲娱乐,望市民为了自身安全和水库环境,不要冒险。(《新京报》7月14日)

  野泳溺亡的悲剧,每年夏天各地都会上演。包括北京在内,近些年来也不时爆出有人在不允许游泳的水域溺亡的消息。据新京报报道,不完全统计,2017年6月3日至8月4日,北京有8人在河道内游泳、玩耍溺亡;2018年6月9日至8月22日,有6人因野泳溺亡。尽管溺亡事件频发,却依然阻止不了野泳者的热情,野泳安全及管理问题也一直困扰着相关管理部门。

  事实上,不管是河道湖泊还是像十三陵这样的水库,很多水域都有“禁止垂钓、游泳”的警示牌,有的公园湖泊和重点河道还有专人巡查。为什么总有人对这些警示牌视而不见,对他人出于好意的劝阻置若罔闻,有的甚至翻越栅栏、剪断拦网而进入水库游泳、垂钓?其中,难免有一些人是为了寻求刺激,也有一些人是将游泳当成消暑纳凉的乐事。在一些人看来,野泳不仅可以省下游泳费,而且与封闭的室内泳池相比,更能给人身心舒畅、亲近自然的惬意感觉。

  按照《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在未设“禁止”标志的水域,市民可以开展垂钓、游泳等活动。但对于明确禁止的水域,除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还将逐一登记身份信息并备案,建立一个黑名单库。如再发现野泳者,将与黑名单库内信息比对,第二次就会加重处罚,可移交公安部门对其进行行政拘留。然而,违规游泳者仍屡见不鲜。

  多年来夏季野泳现象“禁而不止”,侧面折射出市民旺盛的游泳需求。野泳不安全、不文明、污染水源、违反规定,这些道理大部分人都懂。可在户外游泳场所供给不足,室内游泳场馆价格不亲民的窘境下,野泳也就成了无奈的选择。再加上像十三陵水库附近,一些农家院做起了露天烧烤、快艇游船载客到水上游玩的生意,一些市民俨然把这里当成了“度假”的乐园。

  破解“野泳之困”,需要多管齐下。一方面,增加专属游泳区,对一些具备条件的野泳场进行改造,把野泳转换为安全可控的游泳行为。另一方面,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城管、环保、公安等多部门联动,构建“共治网络”,让警示教育更深入、安全防范更严密、违规行为查处更有力。从维护公共安全角度,增设巡查人手、赋予执法权,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付彪)

责任编辑:乔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