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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农村民房倒塌须多些未雨绸缪

发稿时间:2019-07-15 16:37:00 作者:杨玉龙 来源: 中国青年网

  7月13日下午,广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拉仁乡仁联村岑山队一间房屋突然倒塌,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目前,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已到达现场展开救援,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治疗,事件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据了解,事发时当地正下雨。倒塌的房屋是一间旧房子。屋主姓蓝,4名死者均为其女儿,年龄最大的只有13岁。(广西新闻网7月14日)

  一个家庭一天失去四口人且还有伤者,可以说是“灭顶之灾”。尽管事件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但与房子“旧”不无关系。

  民房倒塌是家庭悲剧,也是社会悲剧。对于农村危房,我国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比如,明确并坚持“三最”原则,即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而在2018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财政部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到2020年前完成现有20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基本解决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农村地区基本住房保障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目标中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的主要措施。这样的惠民政策,理应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

  对于住建部门来讲,一方面应联合基层政府加强农村危房相关知识的普及,使广大农民认识到危房的危害,掌握申请危房改造的相关程序。另一方面也应加速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力度,以减少农村危房存量。而相关部门更须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农户居住安全、用电安全、用水安全意识,以防范不良事故的出现。

  除了积极有效推动危房改造,避免民房倒塌,也需要强化基层治理。对于乡镇政府来讲,保民生,最为基本的一条就是确保辖区群众安全,而居住安全更是核心。于此,也就须多些未雨绸缪。比如,雨季来临之前,针对极有可能发生危房、险房倒塌的情况,应早做安排,进行安全排查,而排查之后的改进更尤为重要。对村“两委”而言,就应该有一本危房台账,即便无法在短时间内完全解决修缮房屋的问题,但在突发天气面前,也应及时组织人员对危房群众进行妥善安置。比如,可以将这些人群暂时安置在学校、村委会办公地点,或者让周边邻居帮衬一下,度过难关。

  总而言之,民房倒塌伤人事故想要尽量避免,就需要多些未雨绸缪。以让群众“住得安心、住得放心”为工作标准,把各项工作做到位、做到细,事故才能少一些,获得感才能多一些。(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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