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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身处什么职位,涉嫌猥亵儿童,决不轻饶!

发稿时间:2019-07-04 00:00:00 作者:子知 来源: 海运仓内参

  7月3日21时许,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报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涉嫌猥亵儿童案件。通报称:“2019年6月30日22时许,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上海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接报后,警方迅速开展工作,7月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目前,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经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

  据《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最新消息,新城控股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公告”,称公司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后以8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选举公司董事兼总裁王晓松任董事会董事长。

  这一事件一经媒体曝光,就在舆论场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涉嫌猥亵儿童不仅触犯了法律的底线,也突破了人的伦理道德的底线,更何况涉嫌猥亵者是个“有头有脸”的企业家,是个在资本与话语权上比普通人更强的“成功人士”,民众因此更加惊愕,更加愤懑。

  身为企业家,执掌较大规模的商业集团,就要比普通人更有道德的节操,守法的精神,怎能行径如此卑劣,手段如此过分?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会让自己身败名裂,也会让企业效益受到负面影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公平彰显社会正义,这是一个基本常识,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名义破坏这个规则。尤其是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孩童,更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与舆论的声援。而且,舆论追问与民众关心的点,还有很多。比如,一个企业家若能干出这种伤天害理之事,其身后是否有人“联合行动”?是初犯还是惯犯?还有没有其他人参与其中,甚至有更多人受害却不敢声张?

  对此,调查部门理应尽快给出一个说法,否则也难以平息民众的质疑与舆论的愤怒。阳光底下决不能有黑暗,对于涉嫌猥亵儿童的人,法律理应从严从重惩处,决不轻饶。(子知)  

责任编辑: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