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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住高空坠物 要用创新避免创伤

发稿时间:2019-06-21 13:58:00 作者:丁慎毅 来源: 中国青年网

  6月18日下午,南昌7岁小女孩被6楼飞下的墙面瓷砖砸中头部;6月19日下午,在南京市东宝路时代天地广场,8岁男童从楼上抛物,砸中了放学回家的10岁孩子,女孩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继深圳一小区五岁男童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窗砸伤头部抢救无效死亡后,这几天高空坠物的事故不断被媒体报道出来。而据报道,这些地方此前都有高空坠物的“前科”。

  如果居民管不住任性的手,管不住熊孩子,如果物业管不住失修的窗户和瓷砖等物件,面对悲剧,再严重的追责与赔偿不过多是安慰的意义。我们常说“防患于未然”,但我们更多的时候是“事后诸葛亮”。值得欣慰的,仍然有些地方在为防止高空抛物而不断创新。

  比如,杭州某拆迁安置小区,在去年交付前,街道特地出资购置了47个“防高空抛物监控”。这些广角摄像头安装在每幢楼南北两侧,全部朝天,正好可以将整幢楼的窗户和阳台包入拍摄范围,也不会拍摄到住户隐私。摄像头安装后到现在,小区从未发生过一起高空抛物事件,小区居民也都很满意。

  再比如,今年5月1日,深圳发布了《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依据该文件,深圳正常使用的建筑幕墙至少每6个月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建筑幕墙竣工验收或者交付使用后,原则上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性鉴定。

  所以说拦住高空坠物,要用创新避免创伤。这是最安全、最经济、最人性的办法。在创新思路上,我们不妨要学学政府对汽车管理的办法以及香港等地的经验。

  汽车不系安全带要罚款,楼房不装摄像头也要罚款;司机闯红灯要扣分,高空抛物也要扣分;有交通肇事罪,也要有高空抛物致人伤亡罪;汽车跑到一定公里数要大修保养,楼房建造一定年限后也要进行一次系统检查和维修。这都要通过相应的法规明确起来,否则单靠倡议或者物业制定一个制度,往往会“剪不断理还乱”。比如,2015年,曾有重庆市民为警示楼上住户不要高空抛物,不惜重金安装了一套家用高空抛物监控系统,短短一个月,她就抓到6次现行。可楼上邻居抗议:“你的摄像头对准我家阳台,侵犯了我的隐私!”

  在香港。法律规定“高空抛掷可造成危险或人身伤害的物件”,扣15分,公屋租户两年被扣分数累计达16分,则会被政府终止租约,驱逐出公屋。同时政府不但在各栋大楼的不同位置装设高空掷物监视系统,而且实施强制验楼和强制验窗计划,所有高于三层楼龄10年或以上的私人住宅楼,必须每5年检验一次,检测不合格的大厦必须短期内维修整改,否则会遭到重罚。

  再比如日本,要求建筑搭建时必须有防高空坠物的措施,防坠物安全网搭建在公寓一楼与二楼之间,其坚固性能保证人的安全。

  我们都在提消费升级、旅游升级、居住环境升级,其实“升级”并非单边性行为,所有的升级都离不开安全升级,因为生命才是最重要的。(丁慎毅)

责任编辑:乔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