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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恶俗婚闹受到道德与法治双重惩治

发稿时间:2019-05-07 11:30:00 作者:戴先任 来源: 中国青年网

  近日,中共莘县县委宣传部、莘县文明办、莘县行政综合执法局、莘县民政局、莘县公安局、共青团莘县县委、莘县妇联7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决定对低俗、恶俗、危险闹婚的现象进行集中治理。(5月6日齐鲁网)

  我国民间历来就有婚闹的习俗,正常的婚闹能够活跃婚礼现场的气氛,也丰富了我国的民间文化,丰富了民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比如很为常见的闹洞房就是婚闹的形式之一。所以适当婚闹本无可厚非,但婚闹过了头,就变成了恶俗婚闹。而恶俗婚闹害处不少,恶俗婚闹打着“闹喜”名义,对新郎、新娘、新郎父母及伴郎、伴娘等进行恶作剧行为,比如有让公公强吻儿媳妇的;有将新郎脱衣后捆树、浇啤酒、砸鸡蛋等“恶搞”的;还有对新娘、伴娘进行性骚扰的……

  恶俗婚闹并非是正常的民风民俗,而是一种婚俗陋习,是变异风俗,一些恶俗婚闹也突破了道德与法律的底线,对此应予以遏制。山东莘县对恶俗婚闹进行集中治理,就值得肯定。

  莘县的做法也于法有据。比如那些在城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恶俗婚闹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有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当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这样的处理就合情合理,是对突破法律底线恶俗婚闹的依法打击。

  对于违背公序良俗甚至伤害他人的恶俗婚闹,相关部门要能不惮出手,尤其是对那些突破法律底线的恶俗婚闹,要予以法律制裁。同时也要看到,权力也不能过度干预民风民俗,相关部门避免要逾越了权力边界。比如莘县打击恶俗婚闹,针对的也是在城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实施的恶俗婚闹行为,如果恶俗婚闹发生在相对较为封闭的酒店、家庭等场所之中,执法部门对此也执法无据,显得有些无可奈何。

  正因如此,要遏制恶俗婚闹,一方面需要采取执法手段,依法执法,对突破法律底线的恶俗婚闹予以坚决打击;一方面更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引导与提倡,让公众认识到恶俗婚闹的害处,倡导婚庆新风。同时,对于一些传统婚姻习俗,也要多一些包容,要让其在现代法治观念之下受到检视,过滤掉陈腐有害的成分,留下能够丰富民间文化的内容,既保护好民间文化,又摒弃变异风俗。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拿捏好分寸,在依法执法的大前提下,对各种陈规陋习该遏制的就必须遏制,如就要将恶俗婚闹的民俗外衣剥掉,让其接受道德与法治的双重惩治。(戴先任)

责任编辑:乔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