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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定价不等于任性收费

发稿时间:2019-05-03 15:51:00 作者:余明辉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五一小长假前夕,一则“酒店停车一小时被收300元停车费”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涉事的鲤鱼洲酒店为福建省福州市一五星级酒店。记者5月1日致电福州鲤鱼洲酒店。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酒店内的停车位约100多个,收费标准为工作日每车每天200元,节假日每车每天300元。此外,该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消费者将车停在酒店区域外,需要每人购买一张168元的消费卡才能步行进入。(5月2日 《北京青年报》)

  对此,福州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服务热线接线人员表示,按照福州市和国家的相关规定,鲤鱼洲酒店享有对自家停车场等的自主定价权。

  其实,福州物价局人员说的没错,按照我国历次价格改革意见,目前我国市场上的酒店停车收费、餐饮、住宿等价格已经放开,实行的是市场调节定价,经营者是享有自主定价权。但要明白的一个前提是,这样的定价并非完全不受约束,而是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我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要以实际经营成本为基本定价依据,并事前明码标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去牟取暴利。由此观之,作为一种市场自由定价行为,包括五星酒店在内的饭店菜价、停车场收费等,经营者明码标价是法定义务,而这个义务的前提是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定价和标价,不得非法牟取暴利。

  可是,福州市的这家涉事五星酒店的停车收费,虽然按照实际经营成本可以自由定价,或略高于其他停车收费等也未尝不可,但酒店还有“不提供免费停车时长,只要当天开车进来,在晚上11点前驶离都是一个价”的规定,也就是在该酒店停车不论是停一分钟还是停一天都按天收一个价,即平时每车每天200元,节假日每车每天300元,这显然并不符合合理定价要价原则,有违公平定价精神。也就是说,该酒店的停车收费,即便是市场放开价格和事前进行明码标价,其定价和要价方式也是存在不妥的,地方价格部门应该依法责令优化。

  此外,酒店规定“如果消费者将车停在酒店区域外,需要每人购买一张168元的消费卡才能步行进入”,无疑也是一种变相的“最低消费”霸王条款,与我国《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不相符,也与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中餐饮行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厉行节约等规定和精神相悖,价格等部门对此也应该纠偏。

  反过来讲,自主定价固然是目前包括酒店餐饮、停车场收费等的自主经营权利,但这一权益却并不代表经营者就可以因此为所欲为,随意制定不平等的价格等交易条件。

  事实上,像这样趁节假日胡乱向消费者要价引起轩然大波的,早已不是第一次。之所以如此,原因也众多,但很重要的一点在于监管等有关方面由于市场放开而缺乏对违规经营的有效监督管理,致使某些违法违规经营所受到的惩戒太小,进而使商家“有机可乘”。而这无疑指向的是监管失职、慢作为、不作为。

  正因如此,福州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针对此次事件,就不能简单以市场自主定价和事前明码标价为由,置之不理,而是要及时祭出法律之剑,对不妥的行为进行及时纠偏。这不但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法治威严的需要,也是我国市场价格改革进入新时代和深水区的需要。毕竟,健康的市场,不仅需要守法的经营者,而且更需要严格履职的执法者。(余明辉)

责任编辑:乔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