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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更重要的位置

发稿时间:2019-04-15 10:54:00 作者:毕国民 来源: 中国青年网

  近日,一段“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的视频,让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与奔驰中国陷入舆论漩涡。4月14日凌晨,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涉事4S店涉嫌质量问题已被立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责成尽快退车退款。(4月15日 中新网)

  不可否认,在财大气粗的4S店,以及知名汽车公司面前,消费个体居于弱势。而在现实中,即便是消费者“占理”,经历了与店家的拉锯式谈判,耐心也很容易被消磨殆尽,最后不得不妥协了事。如果消费者忍无可忍,选择诉诸法庭,面对一个体量更庞大的“对手”,诉讼结果并不容乐观,维权成本也过于高昂。

  法治的市场经济,本不应有“店大欺客”的咄咄怪事。仗势欺人,再大的基业,再响的名头,消费者也不会再选择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也并未容忍“店大欺客”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

  当然,“店大欺客”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如果仅是未按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应当“责令改正,并依法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并将违法行为记入质量信用档案”。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商家和消费者都是平等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只要双方遵守法律和规则,遇到消费纠纷问题,依照法律和售后流程解决即可。然而,目前我国消费者与商家地位不对等,一些商家不认真履行责任,维权成本过高,手续太过繁琐,加之监管不力,甚至存在偏袒商家的情况,造成博弈失衡,令消费者权益受损,维权困难重重,屡屡被迫上演“另类维权”。 

  当下,我国社会经济处于发展拐点,面临消费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而从经济增长的具体指标来看,消费已经成为主要的“增长引擎”,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和刺激消费需求。显然,要想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就应彻底扭转不公平地位,将保护消费者权益放在首要位置,改善维权流程,打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全无虞的消费环境,对违反法律法规、破坏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毕国民)

责任编辑:王凤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