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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别用“性别歧视”博眼球!

发稿时间:2019-03-19 10:44:00 作者:王夙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刚过不久,社会舆论对广大女性同胞所作贡献的尊重和肯定似乎仍在耳边回荡。突然,一则有关“女生报考清华被性别歧视”的消息如平地惊雷,炸得公众既瞠目结舌又愤慨不已。

  “性别歧视”,这几个令人厌恶的字眼,一旦联系上“清华”,给人以无限的想象。正当“吃瓜群众”们义愤填膺之际,剧情反转:当事人承认是不冷静之余发表了不负责任的言论,并为此道歉。瞠目结舌的“吃瓜群众”,这下真的惊掉下巴了。

  容笔者把惊掉的“下巴”安回去,就此谈一点愚见。

  “性别歧视”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对女性的歧视,已经成为了最容易挑动公众敏感神经的议题。这种现象可以折射出两重完全相反的意境。从积极的方面看,公众的敏感恰恰反映了全社会对妇女尊重程度的上升。社会公众已经充分认识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不仅是物质帮助层面,更要根植于观念意识层面,由此才会对抽象的“性别歧视”同样予以批评。然而另一方面,也有少部分人会在诉求得不到满足时,有意无意地把性别因素扯进来,疾呼“性别歧视”。这种上纲上线“扣帽子”的作法让对方背负沉重的舆论压力,不得不屈从于自己。

  在本次事件中,当事女生完全有更为理性平和的作法。她可以先与清华招生部门沟通,详细阐述自己的困惑。即使仍不能释疑解惑以致于需要向公众曝光,也应当陈述已有的客观事实:“初试笔试第一名进入复试,但面试分数仅60分”。女生在事实基础上表达合理困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心同此理”,表示理解。但女生却选择了自问自答,扣上一顶“性别歧视”的大帽子。这种作法在“博眼球”的效果上的确是立竿见影。

  然而,这种用“性别歧视”博眼球的作法会给对方造成隐性的伤害。被指责的一方无法摆脱“性别歧视”的嫌疑,终日忍受他人狐疑的目光,长期以往,各种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与这位女生一同面试的其他十几位男生更是被莫名其妙地拖进纷争,自己的努力成果却要蒙受“暗箱操作”的名声。

  再往更深处思考,这种用“性别歧视”博眼球的作法会起到非常负面的示范效应。一旦某个人以此成功实现个人诉求,其他人不免群起而效之。届时,“歧视”可能不再局限于性别,少部分人几乎可以用年龄、籍贯、学历等随手可及的一切因素“指控”别人歧视。这样的大背景下,对方为了避免被“扣帽子”,很可能放弃公平原则,牺牲掉其他更有实力的竞争。这种现象的学名叫作“反向歧视”,我国民间则有更为合适的俗语形容:“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所幸,此次事件的反转迅速到来。然而,相关的思考应当发生于所有人的头脑中。对于被指责方,未来要更加“行得正、说得清”;对于广大公众,要理性思考、冷静对待,切莫轻易贡献自己的“愤慨”;至于那些类似的“会哭的孩子”,请实事求是,别用“性别歧视”博眼球!(王夙)

责任编辑:王凤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