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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当防卫和公平正义点赞

发稿时间:2018-09-02 08:36:00 作者:杨玉龙 来源: 中国青年网

  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昆山市公安局于9月1日进行了案件通报。根据通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9月1日 新华网)

  回顾一下案件通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看到这样的通报,有的网友直接留言“有点想落泪,无以言表”。的确,此案件关注度高,也揪人心。几天来,各路媒体的跟踪报道,网络及社会舆论的跟进,专家们的不断解读……足见案件的广泛关注性。之所以有如此高的关注,一则从法理角度而言,就是期待司法公正;二则从情理角度而言,就是期待不让受欺负者蒙冤,这是公众最朴素的情感使然。

  的确,昆山市公安局的通报令人喜大普奔。通过网友的评论就能看到欣喜之情——“不能让任何一个好人被冤枉,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坏蛋!”“喜大普奔,法律还是正义的!”“正义不会缺席,也不会迟到。”当然,也有对公安机关及检察院的点赞——“公平公正高效,为昆山警方和检察院点赞!”可以说,这就是司法公正给人们的力量。

  公安机关认定“反杀者”于海明属正当防卫,是尊重案件真相,更是尊重了法律。毕竟,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且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而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在通报的具体细节中,于法于理于情有据,也因此令人心服口服。一如网友所言“这对于全国类似案例起到好的借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

  对于一些法律细节,普通公众或许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是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杆秤。面对这样的一起案件,一则未尝不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让人们认识到了正当防卫与无限防卫的真正法律含义;二则也让人坚信了司法公正的力量,让人们真切感受到法律呵护公平正义;三则也定能对一些无畏法律、争强斗狠、恃强凌弱的不法分子给予强大震慑。

  诚如媒体评论“昆山‘反杀案’的公正处理,恢复了‘正当防卫’的本来面目,弘扬了社会正气,鼓励了更多公民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尤其是,在法治社会建设深入推进的当下,“反杀案”的公正处理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守护住了公平正义,值得点赞,更具有极强示范意义。

责任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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