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评论

首页 >> 热点 >> 正文

满6周岁入学:最好的方式是尊重科学

发稿时间:2018-08-22 09:09:00 作者:毕晓哲 来源: 中国青年网

  2018年4月9日,南昌公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吴先生的孩子差3天才满6周岁。“小孩如果今年不能读小学的话,只好再读一年幼儿园。”说起这事,吴先生一脸无奈。国内一知名网站就“如何看待接收将满6周岁儿童入小学”一事进行过调查,在86400名参与人中,选“赞同”的占73.9%,选“质疑”的占20.1%,选“不好说”的占6.0%。(8月21日 《法制日报》)

  无论一些家长满意不满意,年满6周岁入学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足以看出“6周岁入学”是法律规定的“依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一刀切”以“6周”为起点,并无太大不妥。笔者就此认真查阅了法律规定“6周”为起点的“渊源”,有关资料解释称“我国规定六岁以上的儿童才能上小学,是因为6岁以上的儿童在对教育的感知、自立能力、注意力集中、独立完成作业等方面有一定的成熟度。”而且,世界上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基本上都是规定6岁以上的儿童才能入小学读书。说明6周岁上学是符合人的成长规律的,有其比较科学的一面。

  然而,从真正的人生个体成长的科学角度,“6周岁”的成熟度只能代表儿童群体整体现状,一旦及于个别儿童,却未必真正符合实际。众所周知,人类个体发育程度有相对较快者也有相对较慢者,有6周岁的实际智力智商可能达7岁儿童水平者,也有5岁儿童可能已达6周岁水准者,不一而足。因此,从严格严谨的科学角度,“6周岁”成熟度和“应该入学的年龄标准”带有鲜明的群体特征,而无法完全包含个别。细究之,就是说凭什么说9月1日出生的儿童就比8月30日出生的儿童“不成熟”?一天时间就成了一名儿童能否入学的“鸿沟”,这本身也不符合科学和常识。这也正是一些家长对“一刀切”规定8月31日前出生才符合入学年龄条件不满的原因。

  尊重科学、尊重实际,才是解决“入学年龄矛盾”的前提。能否让广大儿童家长心服口服,仍需建立在尊重科学的基础之上。什么是可以入学的标准,应该是尊重“6周岁”这一整体标准之上,再科学甄别和考虑个体的不同因素。对于那些8月31日后出生的有意愿上学的5周岁儿童群体,可以由政府授权权威机构,尽快研究设定一套比较科学的选择甄别标准。譬如:综合考虑儿童的独立能力、注意力集中情况、智力发育程度,以及身高、体重和营养健康情况等,设置相对完善的评价标准,由公众广泛参与并最终政府部门确认。只要5周岁的儿童达到了上述“测试测量标准”,原则上这些儿童就可以等同于6周岁儿童,可在学校学位数量空缺的情况下提前安排入学。如此一来,将从根本上纾解部分8月31日出生后又想上学的5周岁儿童的愿望。

  5周岁儿童可“放宽入学”,并非没有法律依据。1992年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可见国家法律并非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也在立法保护5周岁儿童的“入学权”明确赋予了各地的自主权。值得肯定的是,安徽省教育厅在《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小学生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到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这是科学地考虑了未成年儿童成长发育现实的做法,也是急公众所急的民本思维,期待有更多的地方对“6周岁”入学标准做出科学的安排和合理地突破。(毕晓哲)

责任编辑:王凤标
版权声明:凡本网文章下标注有版权声明的均为中国青年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使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需授权,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