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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皮”套路,房地产广告不能“孤芳自赏”

发稿时间:2018-08-14 09:50:00 作者:杨朝清 来源: 中国青年网

  “稀缺楼盘,坐拥宁静”,可能是“项目比较偏僻,周边人气不足”;“千亩大盘,成熟社区”,可能是“开发周期比较长”;“湖景洋房,水景园林”,可能是“小区里有个小水坑,坑边可能有围栏”……房地产广告中充斥着不实之词,这些虚假违法广告除了在传统媒体上出现,还蔓延到社交媒体。(8月13日《经济参考报》)

  商品房不仅能够满足老百姓的住房需求,还具有一定的投资功能,甚至还滋生出“炒房族”这一畸形利益群体。为了在激烈的市场争夺战中脱颖而出,不少房地产广告深谙“包装”之道;不论是无中生有,还是夸大其词,抑或移花接木,为了吸引消费者“上钩”,一些人使出了浑身解数。

  看上去光鲜体面,实际上却名不副实,房地产广告的“画皮”套路,说到底只是利益变现的一种策略和工具。通过虚假广告来提升商品房的市场溢价也好,通过“画皮”套路让商品房的销售周期变短也罢,一些人在房地产广告上不吝投入,源于他们可以得到更高的回报与收益。

  房地产广告“画皮”套路的背后,是商家对消费文化与消费者心理的精准拿捏。广告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目光,更重要的是触动他们的心灵、情感和欲望,努力做到“说服”和“认同”,让消费者心甘情愿掏腰包购房。

  在一个盛行符号互动的时代里,房地产广告通过有声或者无声的方式和消费者进行了信息交流。精明的房地产商知道消费者的“舒适区”在哪儿,就千方百计地去撩拨,扬长避短、虚张声势是他们的惯用伎俩。位置好的就用教育资源来诱导消费者,实际上所谓的名校并不对口该楼盘或者只是挂牌的“合作办学”;位置不好的就用环境优美来打动消费者,商业配套差的就用“画饼充饥”的渠道给消费者许愿……等到消费者后来发现自己被忽悠、被欺骗,已经“悔之晚矣”了。

  房地产广告的自弹自唱,根源于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选购房子不仅需要相应的知识、技能与经验,也需要花时间和精力实地考察;对于不少消费者而言,这两点都难以做到。面对房地产虚假广告,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多做准备、多下功夫。毕竟,在互联网时代,面对房地产广告的忽悠与炒作,消费者有更大的能力去“去伪存真”“去粗取精”。

  在契约社会,商家所画的饼有多大的水分,商家所许的愿有多少能够梦想照进现实,显然不能让他们自说自话。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房地产广告显然不能任由商家孤芳自赏,商家需要对符号互动的真实性负责;这既需要公共部门加强市场监管、行业协会强化内部自律,也离不开消费者的“自我救赎”。(杨朝清)

责任编辑:杨丽 实习编辑 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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