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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破纪”到“破法”有多远

发稿时间:2018-08-08 14:27:00 作者:江斌 来源: 中国青年网

  近日重读古文《扁鹊见蔡桓公》,细细品味颇有一番感悟。

  扁鹊进见蔡桓公,说:“您在肌肤纹理间有些小病,不医治恐怕会加重。”蔡桓公说:“我没有病。”过了十天,扁鹊进见蔡桓公,又说:“您的病在肌肉里,不医治将会更加严重。”蔡桓公不理睬。又过了十天,扁鹊进见蔡桓公,再说:“您的病在肠胃里,不治疗将要更加严重。”蔡桓公又没有理睬。最终,病入膏肓,不治身亡。从“疾在腠理”到“病在肌肤”,再到“病在肠胃”,扁鹊“三提醒”,可谓慧眼识病、尽职尽责,然而蔡桓公讳疾忌医、有病不知,终将病入膏肓。

  在“疾病”的认识方面,扁鹊和蔡桓公显然存在着分歧。蔡桓公自以为身上的小毛病不是病,任其发展而毫无顾忌,而扁鹊从医者的身份着眼,看到了潜在的风险。事实证明,及时医过,防微杜渐很有必要。无论何人,如果有病不知,有病不治,最终必由“疾在腠理”发展到“病在骨髓”。党员干部尤为如此。如果听不进忠言劝告,听不得逆耳善音,从“破纪”到“破法”并不遥远。

  从“破纪”到“破法”有多远?曾有一位“案中人”忏悔:“破纪”与“破法”之间只隔了一层“玻璃门”,面对多元冲击和各种诱惑的“玻璃门”,我的人生价值观和道德标准发生了错位和倾斜,我走出了这扇门,并把谋财、玩物、求色作为人生重要现实内容。其实,“破纪”与“破法”之间有一条很明显的分界线。“破纪”者,倘若时时把自己放在党纪国法这面镜子前照照,就不会步入“破法”的“魔道”,更不会给组织、给家人、给本人、给亲朋好友带来无法弥补的伤痛。

  千里之堤,以蝼蚁之血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守护好整片“森林”的健康,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及时践行第一种形态、适时筑牢第一道防线。比如,在执行主体上要重视多方积极参与、多元主体共治,对发现的问题,不打掩护、不和稀泥,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兼修、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监督体系。又如,在执行路径上要做到多措并举,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进行党性分析和全方位透视,检查理想信念是否动摇、纪律观念是否松弛、党性修养是否减弱。再如,在执行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在执行效果上突出整改落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疾在腠理”,就当及时医治。倘若自负独断,不讲规矩,必然“病在骨髓”。(江斌)

责任编辑:王凤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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