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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住房问题须强化多方位举措

发稿时间:2018-07-13 10:52:00 作者:杨玉龙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作为城市新移民的主体、城市经济建设的重要贡献者,这些农民工进城打工之后,居住在哪里?6月6日-19日,记者采访沈阳市9个市辖区(除辽中区外),来自制造业、餐饮业、家政服务业、休闲娱乐业、建筑业等行业的120位农民工,了解他们的居住情况。他们感叹,群居房难住,保障房难进。(据7月12日《工人日报》)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8652万人。其中,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外地打工的农民工超过17185万人。但同时,基于农民工的工作形态逐渐出现了移动性增强、零散化程度高、工作地点相对分散等特点,他们的住房问题并不尽如人意。

  农民工的居住环境现状是啥样?记者的调查最具说服力。据记者采访的这120位农民工中,有89位农民工靠租房或者单位雇主提供住房。这其中,845%的农民工认为居住场所环境脏乱差,53%的农民工反映经常停水断电以及洗澡不方便,43%的农民工表示担心租住地的安全问题。如此之下,这些农民工就很难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

  让农民工住房条件好起来,一则,有力的制度保障是基础。比如,北京市2016年出台的《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提出,允许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和规定标准的用地规模范围内,利用企业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并逐步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等等。

  二则,将其纳入住房发展规划,以实现农民的安居梦想。比如,广西省《关于加强农民工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就明确,已在城镇落户农民工给予与城镇居民同等住房保障;向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满一定年限的农民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各地每年竣工的公共租赁房房源按一定比例定向提供给农民工。

  三则,不仅需要政府主导,更须动员其社会力量。比如,在政府主导下,发挥政府、用工单位、其他市场主体各自的优势建设员工村、农民工公寓、单位集体宿舍等。同时,企业参与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等建设,政府要在用地、政策、资金等方面,应当予以倾斜等等,从而将社会力量广泛发动起来,以促使农民工住房问题的解决。

  农民工住房问题,不仅影响着他们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也极大制约着农民工市民化的质量和水平,而且这一问题解决的成效,也直接彰显着社会的公平与温馨指数。总之,解决此,既需要国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法律规则,又需要各级政府开动脑筋创新纾解举措,也更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如此,进城农民工才不会为了“住”而犯愁。(杨玉龙)

责任编辑:刘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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