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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校园贷的整治需多方发力

发稿时间:2018-07-11 10:44:00 作者:李晓琳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借3000元贷款要还1.7万元,为了还新贷款又继续借贷……深陷各种校园贷款的女大学生王某最终因实在无力还债,盗窃养母7万元。昨日上午,王某被控盗窃罪在密云法院受审。庭后母女相见,两人泣不成声。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两人已解除收养关系,案件将择日宣判。(新京报网2018年7月10日)

  王某因醉酒洗胃向同学借钱,为还欠款王某上网搜索校园贷款的APP,贷了三千元还给同学。但对方通过协议让她连本带利还1.7万元,她同意了。高额利率迫使她拆东墙补西墙,继而一发不可收拾,举债十余万。在这些债务中,王某说自己共到手三四万,钱都用来娱乐、给男友花费等。

  王某的行为显然是消费观念不理性,不惜在网络平台借贷来实现超前消费和高消费,超出了承受能力,背负“巨额债务”。王某校园贷现象并非个例,在网上随意搜索校园贷,均可以看到校园贷引发的各类问题。

  “吃人”校园贷还需多方发力整顿。首先,加强宣传,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师者,传道受业解惑者也”,学校的教师不但承担着传授知识的重任也承担着育人的重担,处于大学期间的大学生虽然大部分满十八周岁,但是金融意识及防范意识欠缺,那么就会给一些不法的校园贷以可趁之机,一旦发现此类现象需要学校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学生解决问题,不要让因为不明真相走错一步的孩子感到无助、无望。

  其次,加强引导,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大学生正处于学生阶段,缺少经济的来源不能自给自足,而外面的诱惑力极大,一旦消费欲得不到控制,讲排场、高消费现象难免会出现,古人言“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当今年代仍不过时,李大钊曾说“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大学阶段正是风华正茂之时,作为家长要引导孩子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高自身修养,不断充实文化知识,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及消费理念。

  最后,加强监管,确保校园贷的规范运行。虽然现阶段在校学生网贷业务一律暂停,但在当今的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校园贷应运而生是市场需求所在。作为新生业态,需要金融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的监管,要对大学生做特别的风险提示,并且在评估信用水平和偿还能力时,要适用高于其他人群的审核标准让家长有知情权及监管权,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校园贷是伴随着“互联网+”而兴起的一种新的消费模式,可谓是利弊双生,需要多方发力去除校园贷在社会肌体中的毒瘤部分,使之更好地服务发展于社会,让“吃人”校园贷事件不再发生。(李晓琳)

责任编辑:刘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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