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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企业侵犯个人隐私岂能成通病

发稿时间:2018-07-10 11:07:00 作者:杨玉龙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你想知道微信好友最近去过哪些餐厅吗?不过,当你看到好友动态的同时,好友也会看到你最近去过哪些餐厅、参观过哪些景点、到过哪些酒店……你还愿意吗?这不是假设,美团旗下的大众点评正在大张旗鼓地号召用户使用微信登录,但是这款APP没有告诉用户的是,它将异常执着地非要帮你跟好友共享信息,关也关不掉。(7月9日《经济日报》)

  诚如媒体报道“从互联网行业看,对用户隐私不加节制地收集、滥用已经成为通病。哪怕是一些大平台,在用户隐私方面,也没有遵守合法、正当、必要且明示的红线。”如此之下,用户的隐私安全就无从保障。尤其是,在个人隐私几乎人人可窥情境下,我们无疑会成为“透明人”,而个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也就更无保障。

  根据2016年颁布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APP运营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而《网络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也为解决个人信息保护痛点问题指明了方向。但从现实来看,互联网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尚未绝迹,甚至已成为互联网企业的通病。

  以美团旗下的大众点评为例,据报道,一方面大张旗鼓地号召用户使用微信登录,而另一方面,在通用提示里,大众点评并没有明确告诉用户一旦使用微信登录,就会将用户对酒店、餐厅的签到信息、关注信息、点赞信息或自己的地址信息分享给微信好友。即便折叠页面里用比蚂蚁还小的字提醒,但也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明示”。

  隐私权属于最基本的人格权利之一,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保护。但从法律实践来看,个人隐私保护法律体系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不强,并且执法机制滞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个人隐私的保护,以及对非法隐私泄露的依法严厉处置。因此,规避互联网企业侵犯用户隐私的行为,国家亟待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加大执行力度。

  同时,监管部门对运营者强有力监管不容缺位。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当前互联网技术以及互联网商业的创新速度十分迅速,对此需不断创新举措,加强对互联网企业行之有效的监管。一方面确保这些互联网企业依法依规运营;另一方面对经营者顶风作案,及时需须停业整顿乃至下线处理,从而为用户隐私保护提供强有力保障。

  同样,面对互联网企业侵犯个人隐私,消费者也应加强警觉。比如,主动学习网络安全基本知识,提高隐私泄露防范意识,这是保护个人隐私的切实之策;还如,对相关服务条款精研细读,以避免中了套路;再如,当自己隐私遭受到侵害时,学会依法维权等等。唯有人人隐私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了,互联网企业才不敢擅自在侵犯个人隐私上动脑筋。(杨玉龙)

责任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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