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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诱导式营销广告平台监管

发稿时间:2018-07-10 11:03:00 作者:胡勇俊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几块钱就可买冰箱”、“广告不标注‘广告’字样”等,近来,在多个互联网平台,甚至微信朋友圈出现了“9.9元买冰箱”或“9元手机”的宣传或广告。但有的点击进去就提示用户下载APP进行注册。记者在后续体验中发现,实际上,在有的电商平台上根本就没有所谓9.9元的冰箱或手机,便宜的也得大几十元。(7月9日《中国新闻网》)

  在互联网及自媒体日益发展的当下,互联网平台、微信圈等第三方平台上,一些词不达意、虚假成分的植入式营销广告络绎不绝,成为劣质产品、虚假广告的潜伏地,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耗了平台的公信力,更伤害了整个社会的诚信,广受诟病。

  纵观这些诱导式营销广告,大多由微信公众号、APP等多不胜数的第三方平台发送。第三方平台管理人员通过与广告代理商合作,在编发的正文后附带广告来获取收益。究其原因,一方面,第三方平台唯利是图,放弃了把关人的职责,对广告植入发布监管不严,为假广告、假产品、假医生站台。另一方面,社会对以APP等第三方平台植入式广告缺失有效的监管,让第三方平台非法运营泛滥。目前,面对大量存在的第三方平台植入式广告,出于部门职能和微信用户的不确定性使然,微信团队及工商部门目前也都是以接受举报和提示风险为主。

  从商家来看,低成本的诱导式营销,短期内虽然会吸引人眼球,增加用户关注,但是经过消费者甄别后,营销成功率很低。这种让消费者先关注后失望的营销方式得不偿失,最终还是会流失用户,商家是搬石头砸自己脚。况且,从《合同法》《广告法》的角度看,这种做法也已经构成用户欺诈,也属于虚假广告。

  因此,对发布诱导式推广的第三方平台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有效的治理,显得刻不容缓。首先从监管的制度上,迫切须要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深入到第三方平台的经营上去,进行制度兜底。其次,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第三方平台广告植入的管理,实施常态化监管,并确保监管治理的有效性。最后,通过对广告法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提升消费者甄别能力,鼓励消费者进行举报,从而敦促第三方平台自律,让虚假违法广告无遁形之地。(胡勇俊)

责任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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