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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购同权”还需跨过两个“鸿沟”

发稿时间:2017-07-20 09:41: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7月18日,广州楼市爆出大消息。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合理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在印发的《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中,提出了中国住房租赁史上可能具有里程碑的一条措施:租购同权。《工作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7月19日中国经济网)

  “租购同权”让人们看到了租房者的福利和权利。甚至,有人开始欢呼“租房时代”即将来临。的确,从房产价值的角度看,学区房的价格之所以远远高于一般商品房,就是因为其价格中包含着学区、学位的价值。一旦,学区房与学区、学位等关键要素剥离,人们对于学区房就不会趋之若鹜,学区房的价格难免受到影响。同时,租房市场的学区资源也将随之释放,买不起学区房者,可以通过租房让孩子一圆“名校梦”。所以,在乐观者看来,“租购同权”实在是一个一箭双雕的改革举措。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尽管,作为一线城市的广州已经喊出了“租购同权”的改革口号,但“租购同权”的落地却需要跨越两个“鸿沟”。

  首先,“租购同权”需要跨越权利差异的“鸿沟”。如果学区内学位不紧张,“租购同权”或许能够实现,这也是广州率先提出“租购同权”的底气所在——广州的学生生源在减少,教育投入在加大,学位资源相对不那么紧张。可一旦学区内的学位紧张怎么办?面对学生多学位少的矛盾,学校该如何分配学位?以笔者所在的城市为例,很多名校生源爆满,最后只能通过摇号决定谁上好学校,谁接受教育局的统筹安排。如此处理看似公平,但对于买了几百万学区房的家长来说,显然不能接受——他们花费了几百万,最后的结果却是无法上房子对应的学区,这有什么公平可言?

  面对生源可能爆满的情形,更多学校根据学区房的产权和居住年限,对入学权利进行了三六九等的划分。比如:父母百分百产权,且居住一年以上的是第一等;父母百分百产权的是第二等;父母产权之和超过51%的是第三等;父母产权之和不足51%的是第四等;租房的是第五等。在学位资源紧张的情形下,作为五等“公民”的租房者,其子女所谓的学位只是充饥的“画饼”而已。如果,所谓的“租购同权”不能伴随着学位紧张问题的解决,不能跨越入学权利层面的“鸿沟”,所说的同权就只能是一种理论上的自我安慰。

  其次,“租购同权”需要跨越就近入学的“鸿沟”。就近入学何以存在“鸿沟”?原因在于,就近入学只是相对的就近入学——不同学区的就近入学,其含义、指向并不相同。在学区依然存在的现实背景下,就近入学的“近”并不是真正空间距离上的“近”,而是行政权力所划定的学区之“近”。也就说,就近入学的本质还是一种学位权利,而且就近入学的解释权在划定者。这也是为何会出现因为就近入学问题而打官司的深层症结:很多人以自己家离名校更近为由,将教育部门告诉法庭,要求就近入学。可最后结果往往是,一个相对入学的解释就让愤愤不平的家长瞬间偃旗息鼓。

  这些客观存在的问题,必然传导至租房市场。在名校旁边租房未必就意味着能够上名校,即便是在“租购同权”可以真的落实的情形下。因为,除了同权之外,租房者还需满足官方所说的就近入学原则。这也就意味着,必须租到有学区的房子才可能有名校可以上,而且只是可能。此时,新的“鸿沟”因为就近入学的原则在租房市场产生。客观地说,这个结果既不能有效释放更多教育资源,反而可能导致新的不公平——有学区房者优先将学区资源租赁给亲朋好友,他们利用卖房买房的时间差,垄断了优质教育资源。

  当然,比较而言,“租购同权”已经是一种进步。特别是,作为一线城市的广州能够率先提出这个旨在教育权平等的口号和理念。关键是,这个理念如何转化为实质行动,并促进结果公平,产生广泛示范效应。从目前实际情况看,“租购同权”至少需要跨过两个“鸿沟”,“租购同权”的改革依然任重道远。(乾羽

责任编辑:刘东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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