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专门立法给片酬设限不靠谱

发稿时间:2016-09-01 10:31: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呼吁治理“天价片酬”。委员董中原表示,针对演员的天价片酬问题,法律应当有所作为,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一部电影中全部演员的片酬,最高不得超过该电影全部制作费用的30%。(8月31日新京报)

  “明星演员片酬最低的2500万元,最高的超过一亿元,演员片酬呈爆炸式增长,三十年涨幅超过了5000倍,而科学家、教授和各行各业劳动者的收入涨幅却相形见绌”,天价片酬现象不仅成为影响社会公平的现实问题,而且已经直接影响到影视作品的质量提升,导致“看阵容不看内容”的畸形局面,妨碍了影视产业的健康发展,广电总局近期也毫不含糊地表示要“坚决遏制”,但专门立法设定片酬上限,显然既没有必要也不可行,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正如有人大委员指出,相对于日韩与好莱坞明星片酬通常只占电影总预算的20%至30%,目前国内当红演员的片酬占电影制作成本的50%以上,但就此提出30%片酬上限既缺失依据的权威性,也未必就能使明星片酬降下来。因为畸高片酬不仅体现在不同行业间的收入悬殊,而且行业内演员之间、演员与制作等之间收入同样存在巨大落差,立法设上限或可促成业内利益调整,令非明星演员及其他部门职员收入进一步缩水,进而加入业内不公。尤其是个别鸿篇巨制制作费用相当庞大,30%压根儿就不可能杜绝动辄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片酬现象。

  明星演员片酬畸高立法设上限,金融业、上市公司主管、互联网大佬等收入同样比业内外普通工薪阶层高出很多,公众舆论对此也颇有微词,是不是也要分别立法设限?试图以法律明确规定具体行业、职业、群体的具体收入水平,显然不切实际也不符合改革开放时代的薪酬制度设计要求。事实上,当下对收入显失公平、合理现象并非无计可施,完全可以也应该通过完善收入形成机制和强化现行法规的执行力加以调节。

  作为影视行业,既要打破一味靠“追星”博收视率的格局,建立起以德、能为主要考核指标,合理确定片酬总额占制作费用比例,综合作品质量、影响力、观众评价、人气等各项权重的演职人员收入形成机制,让明星片酬有章可循而不能再太过任性;更重要的是,要严格做到按照实际片酬征缴税收,堵住签假合同或制版方“埋单”等变通方式规避应纳税收的路径,而这显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突破阻力、依法作为、严明执法,而不应对明星高抬贵手、网开一面,让现行法定的税收杠杆切实发挥作用。(范子军)

责任编辑:李晓伟
版权声明:凡本网文章下标注有版权声明的均为中国青年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使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需授权,点击
 
返回首页>>

扫描二维码进入

“青年之声”微信

扫描二维码进入

中国青年网微博

扫描二维码进入

"畅想星声"全国大学生

网络歌唱大赛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