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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野泳”场所也来场“优胜劣汰”的选择

发稿时间:2016-05-04 10:30: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5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山市大涌镇全禄村西江边,发现江边一线至少有十多人在野泳,其中不乏未成年人。2011年至2015年,中山市发生的溺亡事故近20起。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试图阻止事故发生,但至今难以警醒野泳人群。(5月3日《中山商报》)

  每到夏日,野泳溺水事故就会成为一个沉重的话题。近年来,中山市已连续发生多起野泳溺亡事故。然而,即便如此,仍有一些人视若无睹,冒险下水。“野泳”为何屡禁难绝?

  “野泳”是很危险的,很多水面看似平静,实则危机四伏。水里可能会有暗涌、急流,水底还有很多石头、碎玻璃,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对于“野泳”存在的危险,许多“野泳”者都清楚,但却仍然禁不住“诱惑”,因为一方面省钱,许多游泳爱好者收入有限,而市内游泳馆票价较高,承受不了,只能选择“野泳”;另一方面市内游泳馆人太多,游得不爽,不如“野泳”舒服。

  “野泳”屡禁难绝,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对“野泳”绝不能放任自流,因为安全事故一起接一起。如何引导“野泳”?无妨来场“优胜劣汰”的选择。首先,职能部门对存在“野泳”的场所在进行细致的调查,对于一些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野泳”场所坚决关闭,并且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其次,对于一些条件较好的“野泳”场所进行一些改造,使之更适合“野泳”,也可以利用湖河、公园等地建立天然游泳场。据报道,2006年9月,成都市重新定位城区的82条河道,其中的34条景观河开放作为市民游泳场,涉及长度近300公里。2009年,浙江嘉兴市开放了蒋水港亲水河道示范段供市民游泳,政府对河底进行硬化处理、清除淤泥、在河边标注水深等,成为市民最喜爱的户外活动场所。同时要不断升级安全防范措施。比如按排人员巡逻,在河边安装一些救生绳、救生扶手、救生爬梯等救生设施,改善河段应急救助条件。政府可以用告示牌的方式,对水下环境进行说明。在每年游泳高峰期,可以请游泳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志愿者救生员,保障游泳者的安全。据了解,南昌市就成立了应急救援协会,这支民间救援队伍由百余名爱心人士组成,每年夏天,他们都会顶着酷暑坚守在赣江边义务值守,为“野泳”者保驾护航。

  其实,对于“野泳”场所,“野泳”者的心中都很清楚,哪些是适合自己的,哪些是不适合的,只要不断淘汰不适合的“野泳”场所,不断增加免费的游泳场所,那么“野泳”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会不断被“消灭”掉。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王军荣)

责任编辑: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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