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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开房网”复活,隐私保护不能“裸奔”

刘建国

发稿时间:2014-09-01 10:05: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这种网站太恶劣了,只需输入姓名,就能查出电话、住址等信息,难怪好多销售电话都来骚扰我们!”昨日,市民郭先生向本报反映,称“查开房我帮你”网站涉嫌将多人隐私曝光。就此,12377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回应,将转交执法部门核实处理。(8月31日 《北京晨报》)

  “查开房网”再次满血复活,似乎该“隐私杀手”成了打不死的“小强”,不管媒体如何报道,相关部门如何管理,都很难奏效。对于该网站,部分人认为,如果没有做亏心事,何惧“查开房”?问题是,该网站的存在,已经不单单是做不做亏心事的范畴,它已经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将公民个人信息置于了危险境地。

  如同报道中的事件,通过“查开房网”,公民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都被暴露,已经对公民个人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个人信息的泄漏,隐私已经被外界窥见,这无疑为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滋生的空间。其实,之前网站复活,也都在舆论之声被相关部门关闭,但后续的处罚方法和手段,却迟迟没有跟进。于是,“查开房网”复活如同陷入割韭困局,屡次被曝出的背后,却是处罚结果的“烂尾”,公民的个人隐私被置于了最危险的境地。

  其实,“查开房网”的复活,本质上在于当前的法律层面还存在漏洞和短板。诚然,刑法第253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是,在该法律规定中,犯罪主体并没有包括网站发布者,况且必须要达到“情节严重”,才能够以刑罚苛责,现实应用中的掣肘异常明显。

  进一步而言,在民事法律领域内,个人隐私权保护也面临着不小的障碍。即便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但侵权主体模糊不清,证据也很难坐实,况且即便网站发布者承担侵权责任,也没有任何威慑效力。从这个角度而言,网站个人信息泄漏,与违法成本相比较而言,显然存在巨大的悬殊。法律规定的空白和弱化,执法管理部门束手无策,必然使公民个人隐私保护处于尴尬的状态。

  对于公民个人信息被泄漏,很多人提出要补强法律短板,专门成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层面的法律体系,以严厉规定织起公民信息的“防护网”。可以说,当前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如此乏力,确实需要社会为之深思,唯有筑牢法律屏障,才能从源头上避免个人隐私保护出现“裸奔”情形。(刘建国)

责任编辑:褚津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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