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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护理假”能长牙齿吗?

发稿时间:2019-10-11 13:23:00 作者:邓海建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人生最美好的光景之一,大约便是当时光老去,许岁月温良、爱朝暮相伴。

  重阳刚过,孝老未冷。据新华社报道,今年10月1日,《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制度设计层面的“带薪护理假”,再次在舆论场激起千层涟漪。目前,全国已有10多个省份与云南一样,推出子女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且受到广泛好评。但“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缺乏执行细则、硬约束不够等,一些地方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难以落地。

  果真有了“带薪护理假”,尤其对独生子女来说,起码部分解决了职场上“忠孝难两全”的历史难题。这就像当年的带薪年休假一样:有了假,真方便,假的好处说不完。羊跪乳,鸦反哺,尊老孝亲,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之一。这个假,洋溢着中国式温情。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把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建设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人人皆有老,人人皆会老。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指出: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人,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从假日制度层面解决孝亲敬老的后顾之忧,这是弘扬新时代孝道文化的制度基础。

  不过,既然是放假、而且是带薪假,自然涉及劳资双方真金白银的博弈。这就像算到海枯石烂的“加班费”“高温津贴”一样,自觉的是少数,装聋作哑或者李代桃僵的司空见惯。这也不奇怪,如果“带薪护理假”仅仅是宽泛的原则性规定,落实起来自然慵懒无常。有人总结了当下“带薪护理假”的三个不足:一是宽泛抽象,导致一些企业给准备休假的员工挖坑设套。二是限制比较多,比如户籍掣肘导致大量外来人口无法享受。三是还缺乏约束,企业若是撒泼耍赖似乎谁也拿它没辙。如此这般,“带薪护理假”也可能成为员工福利层面的纸上画饼。

  这些年来,一些劳工权益保障“出台容易落地难”。有一个道理其实很好理解:“带薪护理假”这种福利,若是没有牙齿、没有肌肉,恐怕难逃“徒法难以自行”的俗套。

  在让企事业单位“割肉”成全“带薪护理假”这件事上,有两个现实的考量不能不提:一则,配套保障不能缺位。如果是刚性制度,就要有监督落实的底气,而不能听之任之,更不能让员工去“鸡蛋碰石头”。口惠而实不至,还不如不说。二则,公共财政不能摊手。尤其是困难企业以及民企、私企等,“带薪护理假”确实增加了企业的薪酬成本和协调成本,如果只是逼着所有企业去承受并分担,恐怕不仅难以操作,亦谈不上制度正义。从这个意义上说,给了制度、还要给“阳光雨露”,如果仅仅靠呼吁或者强制,最终的结果,员工或许还是难逃“有也不敢休”的命运。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老人,既是责任,亦是财富。“带薪护理假”遍地开花,这是社会文明的进步,亦是老年权益的彰显。把好的制度落实好,推动尊老、爱老、敬老社会风尚的形成,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劳动者恐怕都要尽责尽力,合力而为。(邓海建)

责任编辑:乔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