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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童模,呼吁更完备的制度建设

发稿时间:2019-04-13 09:49:00 作者:谢伟锋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样一句中国古语里,潜藏着孩子心理发展的规律。说实在的,这番语境放在如今,恐怕会多少有些不灵验——“我家别墅是我买的”“想找个漂亮的老婆”“我争取让所有的客户满意”……说这话的,都是些不到十岁的童模(儿童模特)。与尚且稚嫩的面孔相比,他们的口气已经带着成人社会的老气。这种违和,让人印象深刻。

  近日,一名叫妞妞的童模被自己妈妈踹的视频在微博热传,引发网友热议。记者调查得知,童模摄影行业目前异常火爆,一位业内人士称,不少父母凭借抖音等平台将自己孩子打造成“网红”,再签约成为童模赚钱。普通童模一天“工作”8小时,“日薪”平均4000元,网红童模则会更多,有的还要排队预约。

  妞妞母亲这一脚,不仅让母女俩身处舆论漩涡之中,更是把童模这个并不为人所熟知的领域带进了大众的视野里。相比于同龄孩子还在玩泥巴段位上的不停折腾,童模们就已经会主动迎着相机镜头摆造型,两者之间巨大的行为差异,不单单见得是父母教育方式的不同,更多的是相关产业带来的利益分享,让孩子以及父母尝到了人生第一桶金的甜头。当然,家长开始未必纯粹是为了金钱而去,毕竟童模的经历也能算是一种人生收获,但在竞争激烈的童模领域脱颖而出继而占据一席之地后,就很难再用“成长论”的平淡目光去对待孩子赚钱这事。每天成百上千乃至过万的收入明摆着,谁能安之若素?于是乎,当童模偶尔表现出不肯就范的任性,母亲的飞起一脚就成了缓解暴躁情绪的下意识动作。

  确认过了,孩子是亲生的,不是捡的,但惹起的众怒又怎能被举重若轻,更何况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虐童。就在妞妞妈打孩子的视频曝出后,已有100多家淘宝童装店主联名呼吁规范童模拍摄行业,推动童模保护。但这种呼吁更像是一种“应急反应”,是市场对汹涌舆情的一种自救。真正把童模保护起来,光靠呼吁还不够,更多地是要求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出发,把童模们的利益切切实实地进行保护。这种利益保护需要细化和刚性,而这种刚性要做到哪怕是把“我这么做都是为你好”的经典托词搬出来,都要无济于事。

  广告法和《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明确,禁止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但模特和代言人还是有区别,这也给当前的童模市场繁荣开了一道口子。此外,劳动法、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13条指出,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童模和童工之间的关系很难认定之时,一些商业化行为就很可能伸手过长,催生出新的利益分配。同时,“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也存在着界定困难,这些,是给法律法规的完善提出了新课题。

  童模是个新兴事物,但它以“母亲踹孩子”的这种方式进入到众人视线之时,就意味着相关市场存在一定的规范缺失。现阶段,我们对童模市场的风生水起不置可否,但对于童模的保护却是每个社会人的应有之义。把制度建设矗立起来,把落实执行推动下去,我们也就少听几句来自那些童模嘴里所说的“谁的童年不迷茫?”(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 谢伟锋)

责任编辑:杨丽